日前,中國證監會公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期貨營業部設立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3]11號,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設立期貨營業部是期貨公司開展經紀業務、提高仲介服務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在期貨行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期貨營業部數量實現了平穩、有序增長。當前,隨著大宗商品價格和金融市場的劇烈波動,實體經濟對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服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進一步提高服務實體經濟水平,促進期貨行業發展,中國證監會按照“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原則,在廣泛徵求市場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期貨營業部的設立條件和審核程序進行了調整,研究制定了《規定》。
《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降低營業部的準入門檻,放寬營業部設立與分類評價結果挂鉤的條件。原來規定,只有分類評級在B類B級以上的期貨公司才能在全國範圍內設立營業部。此次調整後,最近一次分類評級在C類C級以上的期貨公司均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申請設立營業部。二是簡化營業部設立的審核程序,減少審核中的徵求意見環節。擬設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在審核過程中,只需向期貨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徵求意見即可,無需再向其他已設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徵求意見,從而簡化了審核程序,提高了審核效率。三是將擬設營業部開業前的驗收檢查改為開業後的備案管理。原來規定,擬設營業部完成開業準備,須經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檢查合格後才能開業。此次調整後,期貨公司無需再向監管部門申請驗收檢查,可以直接辦理開業手續,並在開業後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向監管部門備案。
中國證監會在降低準入門檻、優化審批程序的同時,今後將重點抓好營業部的日常監管,不斷強化對營業部經營行為合規性的監督檢查。對於欺詐客戶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堅持“零容忍”的監管底線,加大執法打擊和處罰問責力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