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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技術市場“十二五”發展規劃》解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7日 08時59分   來源:科技部網站

    問:制定《技術市場“十二五”發展規劃》有何意義?

    答:為了加快技術市場建設,提高科技資源配置效率,加速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保障《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以及《高新技術産業化及其環境建設“十二五”專項規劃》的順利實施,科學指導“十二五”期間技術市場的發展。

    問:“十一五”期間我國技術市場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十一五”期間,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技術市場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技術市場在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加速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激勵企業技術創新,推動科技與經濟結合等方面的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市場規模穩步擴大、配置科技資源能力逐步增強,加速了高新技術産業化進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引導和帶動了新型科技服務業的發展;交易品種不斷豐富、交易模式不斷創新,進一步促進了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政策法規逐步完善、市場監管不斷加強,保障了技術市場開放、規範和有序運行。

    問:“十二五”期間,我國技術市場面臨怎樣的機遇?

    答:“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改造升級傳統産業、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為技術市場加快發展帶來良好機遇。

    問:我國技術市場需要如何把握機遇、實現技術市場的快速發展?

    答:需要適應形勢發展新要求,進一步突出技術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需要引導企業更多地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提高競爭力,進一步提高企業技術市場參與度;需要優化科技服務機構發展環境,進一步提升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能力;需要繼續創新技術交易新品種、新模式、新機制,進一步提升技術市場運行效率;需要完善法制環境,規範市場秩序,進一步維護技術市場各參與主體的正當權益。

    問:“十二五”時期,我國技術市場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創新型國家建設、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産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確立為總體要求,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加速技術轉移、促進科技成果及研發能力轉化為根本宗旨,進一步強化需求導向,堅持重視宏觀管理與強化市場機制並重,堅持完善技術市場體系與服務國家目標任務並重,堅持豐富工作內涵與創新體制機制並重,為科技支撐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重要貢獻。

    問:“十二五”期間,我國技術市場建設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經過五年的努力,把我國技術市場建設成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科技發展規律,具有完善的法規政策保障體系、健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體系、高效的社會化服務體系,供給推動和需求拉動相結合,各類市場主體相融合,國內和國際資源相配合,制度健全、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運行有序、統一開放的現代技術要素市場。

    問:到“十二五”末,我國技術市場要實現哪些具體目標?

    答:1.技術市場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加快技術市場法制建設,制訂和修訂一批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配套政策,形成基本完善的技術市場政策和法制環境。加強政策法規落實力度,確保現有財稅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健全技術市場監督與管理機制,加強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制訂全國技術交易規範,建立技術市場信用體系。

    2.全國統一多層次技術市場服務體系初步形成。整合全國技術轉移和創新服務資源,形成統一開放、網上網下結合、産學研仲介等各方主體扁平化合作的全國大技術市場。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總數達到400家;中國創新驛站區域站點達到50家,基層站點達到300家,簽約技術經紀人1000名;建立全國技術轉移聯盟和技術轉移行業組織,推動建立區域和行業技術轉移聯盟30家。

    3.技術交易機制和模式實現重大創新。推進各級政府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入場交易,組織1000項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的轉移轉化。引導各級政府財政資金支持取得的各類科研設備、設施和條件等物化的技術成果進入技術市場,通過市場機制促進公共科技資源擴散應用。

    4.技術市場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能力全面提升。充分發揮技術市場對創新要素的集聚與擴散、價值發現、資源配置及規範交易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利用技術市場優勢,培育和發展若干新型現代科技服務業態。力爭實現技術合同成交額年遞增21%,到2015年達到10000億元。

    問:“十二五”時期,我國技術市場有哪些重點任務?

    答:“十二五”時期,技術市場建設和發展的重點任務是深入推進國家技術轉移促進行動,實施以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為主線的“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進一步強化市場機制和需求導向,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環境持續優化,形成制度、組織和機制三位一體的現代技術市場體系,促進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

    問:技術市場如何加強技術市場制度化建設,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良好環境?

    答:1.制訂技術市場和技術轉移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國內其它要素市場的立法經驗,推動“國家技術轉移條例”的制定和實施。推動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訂或完善地方性法規。

    2.完善技術市場政策。鞏固和完善技術合同認定制度,評估各項優惠政策執行情況和效果,落實現有的財稅優惠政策,提高技術合同減免稅的兌現水平。研究制訂企業吸納技術、進行技術擴散,技術轉移機構進行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技術交易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方面的財稅優惠政策。加快完善股權、分紅等多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政策。

    3.完善技術市場監管體系。穩定和健全各級技術市場管理機構,加快推進和完善技術市場管理和監督體系建設。加強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管理,制訂績效考核辦法。完善合同登記和統計管理辦法,健全指標體系,規範統計口徑,進一步提高統計與分析水平。研究制訂重大技術轉移項目的審查辦法。探索開展技術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技術市場各類相關主體的信用數據庫,開展技術轉移機構的信用徵信和評級試點。

    問:技術市場如何進一步強化專業化導向,加速構建技術市場服務體系?

    答:1.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和平臺建設。繼續開展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的評定和考核,開展分類指導,加強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能力、品牌建設以及信用管理。重點培育一批面向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的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支持建立各類産學研合作中間體,在有條件的高新區,建立技術轉移示範基地,建設若干技術熟化、集成、工程化、二次開發等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

    2.推動中國創新服務網絡(中國創新驛站)建設。堅持開展始於企業技術需求挖掘的一站式創新服務。擴大試點,完善國家、區域、基層三級站點佈局。加大國家站點建設力度,健全中國創新驛站組織體系,完善網絡服務平臺。進一步提升創新驛站站點服務能力,加強對站點調研、培訓和活動組織力度,推行標桿管理法,推進站點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創新驛站”品牌戰略,探索建立“創新驛站”的商業化運營機制。實現中國創新驛站與國際技術轉移網絡組織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合作。

    3.建立全國技術轉移合作組織。以國家高新區和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為依託,組建以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為支撐的産業技術轉移聯盟,推動國家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籌建全國技術轉移聯盟和技術轉移專業委員會,推動建立區域、行業技術轉移聯盟。

    4.加強技術市場人才隊伍建設。引導國家和地方的科技人才專項計劃支持海外高端人才和國內高學歷畢業生從事技術轉移工作。選擇具有較好條件和基礎的高校共建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開展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職業教育等多層次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試點。開展技術轉移公共政策及實務操作、技術市場法規、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等培訓。建立和完善技術經紀人制度,制訂技術經紀人資質認證標準和培訓大綱,建立中國創新驛站簽約技術經紀人隊伍。

    問:技術市場如何大力推進網絡化、信息化和國際化,建設全國統一大技術市場?

    答:1.提升技術市場信息化水平。開通中國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推進省級區域平臺建設,整合優化企業、大學、科研院所、科技服務機構等各類主體的科技信息、服務資源,完善統一發佈標準、實現資源共享。加強技術合同信息化管理,結合統計指標的修改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全國技術合同網上登記系統》及《智慧分析系統》,做好系統維護工作。

    2.推進全國技術市場一體化建設。依託中國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和中國創新驛站網絡,整合全國技術轉移和創新服務資源,利用信息平臺開展扁平化合作,進一步形成全國技術交易和服務信息開放、流通和共享格局,建立全國技術交易信息披露、報價和支付系統,形成全國統一的技術市場,在全新高度上實現創新要素的集聚與擴散、價值發現、資源配置及規範交易等功能的回歸。

    3.加速技術市場與其他要素市場的融合。充分發揮區域大型常設技術(産權)交易市場的作用,重塑功能,進一步促進技術市場與資本、人才等市場的融合,增強技術市場對儀器設備、信息、資本、人才要素資源的配置能力。在條件合適的中心城市或國家高新區形成省市共建的以區域科技資源的統籌與配置為核心功能的新型市場。創新技術産權交易模式,探索建立服務於高新園區高新技術企業股權交易、技術並購及股權融資等業務的技術産權交易平臺。做好中國種業技術産權交易所的籌建工作,探索建立品種權轉讓交易公共平臺。

    4.提升技術市場國際化水平。開闢各種渠道促進國際技術轉移,發揮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技術轉移平臺功能,整合利用全球資源支撐我國創新。吸引國外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在華設立研發中心、技術轉移機構等,結合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的實施,有針對性地創建一批分國別技術轉移中心。通過在有條件的高新區建立技術轉移機構並構建全球鏈結網絡,開展創新交流、高端合作、先進技術落地轉化等國際技術轉移配套服務。支持企業通過對外投資、並購、承包工程、技術與知識産權入股、建立海外研發機構和産業化基地等方式,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合作,帶動我國技術進出口。

    問:技術市場如何創新體制機制,積極服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高新區創新發展?

    答:把引導進入技術市場作為科技計劃項目管理重要手段。對於應用開發類科技計劃項目,積極引導技術市場參與指南的發佈,擴大國家科技計劃宣傳和社會參與。計劃項目驗收後取得的科技成果,納入技術市場信息平臺進行發佈,將技術市場對計劃項目科技成果的認可和接受程度作為項目實施效果評估的重要指標。

    2.探索建立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的轉移轉化機制。發揮市場對科技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對於除涉及國家秘密以外的未按有關規定實施轉化的重大科技成果,探索建立強制轉讓和轉化機制,在指定的技術交易市場通過推介、掛牌、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交易。協調相關部門,圍繞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實施需要,發揮技術市場渠道的作用,梳理、遴選一批科技計劃項目所産生成果向重大專項目標工程和産品集成,加快重大專項實施進度。

    3.以高新區為重點開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引導高新區建設和完善以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為主線的科技服務體系,圍繞傳統産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培育,完善技術轉移、創新孵化、科技金融等服務體系並健全其與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間的協同創新機制。著力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創業環境好、特色突出的科技服務業集聚區,示範引領全國科技服務體系快速發展,支撐區域創新和結構調整。

    4.建設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和區域技術轉移核心區。充分發揮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資源與政策優勢,在中關村西區建設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實現國內外知名産業(工業)技術研究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科技金融機構等的空間集聚,打造連接國內外技術、金融、資本、人才和資源高效配置的國家技術轉移大平臺。在深圳、西安、成都等地建立南方、西北、西南等區域技術轉移核心區。集成資源,創新商業模式,著重突破技術轉移“最後一公里”的瓶頸制約,形成全國技術轉移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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