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國的仿製藥能達到國際標準的話,我國的仿製藥企離創新就不遠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26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時指出,鼓勵我國仿製藥企參與國際競爭。
當日,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深化藥品審評審批改革進一步鼓勵創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指出通過改革藥品審評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益,鼓勵藥物創新,引導我國醫藥工業健康發展。
年均7到8個1.1類新藥上市
記者:近年來,國家藥監局鼓勵藥物創新等一系列措施效果如何?每年有多少創新藥提出註冊申請?
吳湞:近五年來,國家藥監局轉變藥品審評價值理念——新藥必須要以臨床價值為導向。據此,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引導減少低水平重復藥品的申報,促使我國醫藥企業減少低水平競爭、向創新藥品思維轉變。
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品審評觀是指,審評的藥品臨床上要有使用價值,概括地講體現“新、優、同”。所謂新,是指新藥一定要有新療效,沒有療效就沒有價值。所謂優,是指改劑型的藥也要有臨床療效的優越性,而不是簡單地變化形式。所謂同,是指仿製藥與原研藥比較,不僅物質基礎一致,還要生物等效、療效一樣。《意見》更加注重以臨床價值為導向,既關注物質基礎的新穎性和原創性,更重視臨床價值的評判。對有臨床需求、具有較好治療作用、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藥物必須加快審評。
近幾年,創新藥註冊申請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其中,創新藥1.1類由2009年的42個受理項目,增加到2012年的78個受理項目。最近三年,每年平均有7到8個1.1類的新藥上市,這是過去沒有的。未來,也希望創新藥能按此速度發展。
在嚴格審批之下,仿製藥(4-6類)註冊申請逐漸回歸理性。2007年有2萬個申報件,到2012年則為1852個。特別是,2012年藥品審評更加關注國外已上市、國內未上市的藥品的審評。
加快高端仿製藥審批速度
記者:國務院辦公廳最近發佈的《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提出,優先採購達到國際水平的仿製藥。國家藥監局在此方面的政策是否與此一致?
吳湞:一致。我國有的企業高端仿製藥同時在中國和美國申報,美國已經批准了,但我們還沒有啟動審批。這個現象不合理性,必須讓高端仿製藥的審批速度快起來。
《意見》已調整了仿製藥的審評策略,研究開展上市價值評估,即對有效性、經濟價值進行評估。通過評估確定優先審評的品種,讓這些品種能快起來。
應該加速審批的仿製藥包括,一是市場急需用藥,影響到公眾用藥可及性;二是原研藥市場價格高,影響個人用藥支付能力;三是特殊人群用藥,如兒童用藥、孤兒藥等;四是具有國際水平的尖端藥品。
不走出國門、不同國際先進水平藥品競爭,我國仿製藥沒有出路。我們給予通過國際審評的産品特別審評通道。但是,這些仿製藥能與國際水平模倣得一模一樣才行。如果我國的仿製藥能達到國際標準的話,我國的仿製藥企業離創新就不遠了。
鼓勵兒童用藥研發
記者:目前缺乏兒童專用藥品已經成為全世界範圍內的共性問題。即使是在藥品研發、生産、監管水平都很高的美國,也有超過75%的藥品沒有兒童用藥信息。我國兒童用藥現狀如何?國家藥監局是否支持兒童用藥的研發?
吳湞:從藥品品種看,目前我國批准註冊的藥品基本可以滿足治療兒童常見病的需要。但與成人用藥相比,兒童藥品的品種和劑型仍不夠豐富。其深層次的原因是兒童臨床試驗開展困難,研發成本高、風險大,缺乏鼓勵性配套措施,研發動力不足。對兒童用藥研發的鼓勵措施也是此次改革的突破之一。
我們鼓勵企業開發適於不同年齡段兒童使用的劑型和規格的藥品。在嚴格把控藥品質量前提下,加快我國兒童用藥的研發和上市速度,滿足兒童用藥的需求。同時,仿製藥的兒童用規格和劑型申請,可以優先受理和審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