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13年第1號預警通知
教基一廳〔201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隨著春季到來,各類氣象和地質災害高發,社會安全事故隱患增多,為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2013年春季開學工作的通知》(教辦〔2013〕1號)精神,確保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幼兒安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今年以來四川、遼寧、雲南、廣西等地相繼發生多起4.5級以上的地震,給當地人民生命安全帶來威脅。春季又是霧霾、雷擊、暴雨、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各類氣象和地質災害多發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本地容易出現的自然災害,主動加強與氣象、地質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發佈預警,指導學校提高防災減災能力,不斷完善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自然災害。各地可根據重大氣象和地質災害預測信息,適當調整學生上課時間或地點,嚴防學生在學校和上下學路上遭遇災害侵襲傷亡事故,保障學生在自然災害中的安全。
二、嚴格落實校園安全防範措施。春季是學生傷害事故多發期。各地要落實校園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門衛、值班、巡邏工作,嚴防校外無關人員闖入校園。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整合社會管理力量,全面形成校園安全工作合力。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可能實施極端行為的嚴重心理病人等各類易肇事肇禍重點人員的管控,嚴防涉校傷害事故。
三、努力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非法校車、無證辦園校車問題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安全隱患嚴重。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充分發揮當地校車安全管理協調機制的作用,進一步推進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監管,加強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的教育管理,加強對校車行駛路線的維修養護,嚴禁非法營運學生車輛和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確保車況良好、駕駛員合格、路段安全、行駛合法。學校要教育提醒中小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文明乘車、文明騎車、文明步行。要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不送孩子乘坐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共同維護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安全。
四、加強防範學生溺水事故。春季氣候轉暖,冰雪開始融化,在冰面玩耍十分危險,因此在冰面、水邊玩耍等學生溺水事故增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公安、安監、建設、水利、通訊等部門關注學生生命安全,建立預防溺水工作聯動機制,排查學生上下學路邊水域安全隱患,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加強重點水域的安全巡查與監管。學校要切實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強調冰面和水域的危險性,提高學生預防溺水安全意識,讓每個中小學生都充分認識到預防溺水事關生命安全的嚴重性,讓學生掌握在水中遇到緊急情況的自救自護知識。告知家長必須承擔起監護人的責任,在節假日、週末和放學後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管。
五、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和演練。各校要在新學期開學初,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墻報板報、校園網絡等方式,採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集體活動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火、防盜、防溺水、防傳染病、防擁擠踩踏、防校園傷害等安全知識以及預防自然災害等安全教育活動。今年3月25日是第18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為“普及安全知識,確保生命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易發多發安全事故的規律和特點確定活動主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疏散演練活動,不斷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各地接到本通知後,要迅速把通知內容傳達到本行政區域內每一所中小學和幼兒園,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