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於
兩起煤礦事故救援情況的通報
應指協調〔20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近期,遼寧省五龍煤礦、黑龍江省永盛煤礦分別發生衝擊地壓事故、井下中毒事故。現將有關救援情況通報如下:
1月12日22時30分,遼寧省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五龍煤礦發生衝擊地壓事故,致使該礦掘進工作面局部煤壁位移,巷道嚴重變形,並伴隨大量瓦斯涌出,造成掘進隊11人被困。事故發生後,該礦中央變電室值班人員立即切斷了井下除局部通風機專用電源以外的所有電源,該掘進隊帶班領導利用壓風自救系統迅速展開自救互救。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山救護隊接報後迅速到達事故礦井實施救援。現場救援指揮部針對事故情況,制定了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和深入搜尋的具體方案。經全力搶救,被困人員全部獲救出井,其中3人生還、8人遇難。
1月29日10時30分,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縣永盛煤礦3人下井排水作業時中毒暈倒。在事故類型不清、井下狀況不清、災害地點不清的情況下,該礦盲目組織包括地面鏟車司機和後勤人員在內的17人下井施救,導致所有施救人員先後中毒暈倒被困井下。在施救無效、事故擴大的情況下,該礦遂向東寧縣礦山救護隊求援。經東寧縣礦山救護隊和後來趕至現場的沈煤集團雞西盛隆公司救護隊全力搶救,20名被困人員全部獲救出井,其中8人生還、12人遇難。
在五龍煤礦事故救援中,第一時間採取的斷電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延伸擴大;礦井的壓風自救系統和帶班領導的自救互救措施,為救援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現場的有序組織和救援方案的科學實用,為成功救援奠定了基礎;專業救援隊伍的及時響應和正確施救,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永盛煤礦事故救援中,該礦未及時向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礦領導違章指揮,在未採取安全可靠措施的情況下,盲目組織職工下井施救,造成事故擴大。
上述兩起事故既有科學施救的經驗,也有盲目施救的教訓,對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具有借鑒意義。為加強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防範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事故的發生,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生産經營單位的督導力度,使其完善應急預案,配齊應急救援和個人防護裝備,提高應對處置事故或險情的能力。要加強對各類生産經營單位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應急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本企業應急處置程序和規程、安全避險設備設施使用方法,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結合“打非治違”行動,組織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熟悉企業安全生産環境,幫助企業完善應急救援措施,提高應急能力。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將本通報精神傳達至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相關生産經營單位,並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