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
《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
(2012-2030年)》答記者問
為貫徹落實國家科教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編制“十二五”規劃的總體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國防科工局和總裝備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編制了《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目前已經國務院批准印發(國發[2013]8號)。《規劃》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部署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中長期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性文件,對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我國原始創新能力,實現從科技大國邁向科技強國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此,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基本內涵是什麼?
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為探索未知世界、發現自然規律、實現技術變革提供極限研究手段的大型複雜科學研究系統,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物質技術基礎。歸納起來,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一是設施的科學目標和國家使命明確,設施通常針對特定科學問題和國家戰略任務而部署建設,體現國家意志,在國家科技基礎能力建設中處於核心地位。二是設施的科學技術基礎深厚,設施的技術難度大、系統複雜性高,必須經過長期研究,突破大量難關,對精密製造、特種材料、測控測量等技術和工藝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三是設施兼具工程和科研雙重屬性,設施建設是一項複雜系統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工程規範精心組織和管理,同時由於運用了大量新的科學原理、新技術,建設過程中還需要開展許多研究試驗和技術攻關。四是設施的科學壽命較長,設施面向科技長遠發展建設,建設起點高,技術指標先進,往往要通過長期穩定運行、不斷改造提升和持續科研活動才能更好地實現其科學價值。五是設施的開放共享程度高,設施都是由國家投資建設和支持運行,其公共屬性和資源稀缺性決定了開放共享是它的本質要求。把握好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基本內涵和特徵,對統一認識、更加科學地建設和發展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具有重要意義。
問:請簡要介紹《規劃》的編制背景。
答: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學習跟蹤到自主創新的過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一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萌芽期,圍繞“兩彈一星”研製任務,建造起一些大型科研支撐裝置,掀開了設施建設的序幕。二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成長期,面對國際形勢的變化尤其是我國改革開放後科技需求急劇增加的形勢,以北京正負電子對撞機奠基為標誌,陸續興建了中國遙感衛星地面站和蘭州重離子加速器等設施,設施建設邁出新步伐。三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的發展期,為落實科教興國戰略,興建了上海光源、海洋科考船和地殼運動觀測網等一大批設施,設施數量、建造規模和覆蓋領域逐步擴大,開啟了設施建設的新篇章。
近年來,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的國際國內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從國際看,美國、歐盟、英國、日本和澳大利亞等發達經濟體在已經擁有相當規模的情況下,進一步推出了科學目標宏大、創新性突出、技術水平高的設施長遠發展規劃,印度、巴西和韓國等新興國家也作出類似部署,這些規劃的實施將對國際科技競爭格局産生重大影響。從國內看,近年來我國設施建設取得了較大成績,但面對科技進步的新形勢,以及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新要求,必須站在更高起點長遠謀劃設施建設。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將創新作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力量。綜合考慮國際發展態勢、國內發展現狀,在綜合國力和科技實力快速提升的大背景下,我國有需要也有能力制定一部適合我國國情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長遠規劃,支撐我國由科技大國向科技強國邁進。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2005年7月,國家科教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長遠規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對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進行了系統部署,提出了明確任務,要求建設若干大型科學工程和設施,強調國家要繼續加強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在中央和地方建設投資中作為重點予以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要建設和完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基於以上要求,從2009年9月開始,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科技部、財政部等共9個部門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組織150多名專家組成諮詢委和專家組,歷時三年多時間,在開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戰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國際發展趨勢與國內科研基礎,數次徵求各有關方面意見並修改完善,形成了《規劃》。
問:《規劃》對當前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現狀和發展形勢有怎樣的基本判斷?
答:《規劃》從建設和研發投入、國際地位和影響、運行效率和共享水平、科技經濟社會綜合效益等四個方面,對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的成就進行了總結和回顧。《規劃》認為,目前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規模、技術水平和國際影響力都已邁上新臺階,為下一步全面推進設施建設儲備了豐厚的人才、技術基礎和建設經驗。同時,《規劃》也指出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尚存在總體規模偏小、數量偏少,學科佈局系統性不夠,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體制機制亟待健全等問題。
《規劃》從科學前沿的革命性突破對設施建造的要求、設施對技術創新和産業發展的作用、國際科技競爭合作對設施建設發展的需要,以及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賦予的新使命和責任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規劃》認為,我國設施建設總體處於由局部突破邁向整體推進的關鍵時期,必須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突出設施建設在我國總體發展戰略中的基礎性、前瞻性和戰略性作用,優化設施佈局,提升技術水平,加強人才培養,形成較為完善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體系,促進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撐創新型國家建設和創新驅動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
問:《規劃》在實施期限方面是如何考慮的?
答:從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歷程看,其從概念提出到付諸建設再到投入運行,往往需要歷經十幾年甚至數十年時間,如我國近年佈局建設的500米口徑射電望遠鏡(FAST)、強磁場等設施,各自都經過了10年以上的前期探索和預研。從國際上相關規劃制定的經驗看,世界主要國家普遍制定面向長遠的設施發展規劃,如美國能源部發佈了《未來的科學裝置——二十年前瞻》,歐盟發佈為期10年到20年的《歐洲研究基礎設施路線圖》。同時,為及時反映科學技術的發展變化,以及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世界各國普遍對設施中長期規劃適時進行修訂更新,以保持其科學性和時效性。如美國每4年左右對科學裝置規劃進行修訂,歐盟每兩年對設施路線圖進行一次更新。
考慮到以上情況,結合我國國情,為統籌探索、預研、建造等設施發展階段,《規劃》展望到2030年,對未來20年設施的發展方向和路徑進行了描繪。同時,為體現階段性目標,指導當前建設工作,《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期間的重點建設任務。此外,考慮到當前科技和産業發展正孕育著新的突破,未來發展會不斷産生新的需求,今後擬以5年為期對《規劃》進行修訂。
問:《規劃》的指導思想、建設原則和建設目標是什麼?
答:《規劃》的指導思想充分體現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要求,強調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部署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要求,著力體現國家戰略意圖,以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支撐重大科技突破為目標,以健全協同創新和開放共享機制為保障,加快建設完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體系,全面提升設施建設水平和運行效率,為我國科技長遠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在上述指導思想的統領下,在部署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時,要堅持著眼長遠、服務大局,科學謀劃、系統佈局,重點突破、實現跨越,創新機制、持續發展等原則。
《規劃》採用中長期目標與近期目標相統籌,定性和定量目標相結合的方式,提出了國家重大科技基礎建設和發展的具體目標。其中,中長期目標瞄準本世紀中葉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建設科技強國的戰略遠景,在綜合考慮科技發展趨勢、設施建設現狀和國際發展態勢的基礎上,總體描述了未來20年設施建設要取得的預期狀態和效果。近期目標瞄準2020年我國基本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要求,描述了“十二五”期間設施建設要達到的預期效果,並從設施技術水平、對科技發展的支撐能力、設施體系發展和運行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了細化。
問:《規劃》選擇未來20年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重點領域是如何考慮的?
答:《規劃》對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中長期發展的重點科學領域進行了系統安排,主要基於以下3方面的考慮:一是兼顧傳統大科學裝置領域與學科交叉及新興學科發展需求。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學、空間和天文科學等傳統大科學領域的研究對設施規模和技術性能要求不斷提高,生命科學、地球系統與環境科學等領域的研究正在向綜合性、系統性和整體性的方向發展,逐漸演變為新興大科學領域,越來越多研究活動要求建造複雜的大型研究設施。二是兼顧國際發展趨勢與國內基礎。美國科學裝置規劃分為為先進計算、能源科學、生物與環境研究、核能科學、高能物理、核物理科學等六大領域;歐盟設施路線圖按社科與人文、環境科學、能源、生物醫學及生命科學、材料科學、天文學、天體物理學、核物理與粒子物理學、計算與數據處理等領域進行部署。我國設施建設發展長期跟蹤借鑒歐美經驗,學科佈局總體上較為接近,但也有一定的自身特點。三是兼顧學科發展與國家戰略需求。設施建設既要瞄準探索自然奧秘、揭示科學原理、研究基本科學問題等科學發展需求,又要與我國所處發展階段相適應,著眼破解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中的重大科技難題。同時考慮學科領域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依賴程度。綜合考慮以上三個方面,《規劃》按能源、生命、地球系統與環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間和天文、工程技術等7個科學領域進行了系統部署。
問:七個重點領域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的主要方向是什麼?
答:《規劃》明確了未來20年能源、生命等7個科學領域重大科技設施發展的主要方向。
能源科學領域以解決人類社會可持續利用能源的科學問題為目標,以核能和高效化石能源研究設施建設為重點,逐步完善能源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佈局,為能源科學的新突破和節能減排技術變革提供支撐。
生命科學領域以探索生命奧秘和解決人類健康、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為目標,突破生命健康、普惠醫療和生物育種中的重大科技瓶頸。
地球系統與環境科學領域以實現人類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標,重點建設海底觀測、數值模擬和基準研究設施,逐步形成觀測、探測和模擬相互補充的地球系統與環境科學研究體系。
材料科學領域以適應材料科學研究從經驗摸索階段到人工設計調控階段轉變的趨勢為目標,推動材料科學技術向功能化、複合化、智慧化、微型化及與環境相協調方向發展。
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學領域以揭示物質最小單元及其相互作用規律為目標,面向超越標準模型新粒子和新物理探索、暗物質和暗能量探測、中低能核物理與核天體物理研究等方向,提高微觀世界探索能力和自然界基本規律認知水平。
空間和天文科學領域以揭示宇宙奧秘和解釋物質運動規律為目標,面向宇宙天體起源及演化、太陽活動及對地球的影響、空間環境與物質作用等方向,提升我國天文觀測研究能力、空間天氣和災害應對能力以及空間科學實驗基礎能力。
工程技術科學領域以解決未來信息技術發展的基礎和前沿、岩土地質體的動力特性及地質災害過程等工程技術中的重大科技問題為目標,探索和逐步推進相關設施建設,為保障國家重點任務的實施、引領未來産業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問:《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的16項建設重點是如何考慮的?
答:《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在我國科技發展急需、具有相對優勢和科技突破先兆顯現的領域中,優先安排16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是基於五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要有明確的科學目標和國家戰略目標,建設意義重大,發展需求急迫;二是要有突出的創新性和先進性,建成後應在國際上形成較大影響,佔有重要地位;三是應具備廣泛的科研用戶群,能夠支撐開展眾多科研任務;四是要有較強的工程可行性,性能指標和技術方案合理,技術基礎和人才隊伍儲備雄厚;五是要符合我國國情,與國家財力、科技發展水平和國際地位相適應。7個科學領域中,能源領域包括加速器驅動嬗變研究裝置、高效低碳燃氣輪機試驗裝置;生命領域包括轉化醫學研究設施、模式動物表型與遺傳研究設施;地球系統與環境領域包括海底科學觀測網、精密重力測量研究設施、地球系統數值模擬器;材料領域包括高能同步輻射光源驗證裝置、綜合極端條件實驗裝置、上海光源線站工程;粒子物理與核物理領域包括強流重離子加速器、高海拔宇宙線觀測站;空間和天文領域包括空間環境地面模擬裝置、中國南極天文臺;工程技術領域包括未來網絡試驗設施、大型低速風洞等。
問:“十二五”時期的16項建設重點建成後將會發揮哪些作用?
答:“十二五”時期的16項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成後,將在提升我國重大科技設施總體水平、提高我國科技前沿研發能力和推動新興産業發展方面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一是促使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體技術水平進入國際先進行列,其中物質科學、核聚變、天文等領域的部分設施將躍居國際領先水平。如強流重離子加速器建成後,將成為國際上相同能區穩定核束流脈衝流強最高、脈衝功率最高、短壽命原子核質量測量精度最高的實驗裝置。二是將為我國空間、海洋等領域的部分前沿技術方向開展國際頂尖水平研究提供支持。如大型低速風洞將使流場品質達到甚至優於國際先進水平,實驗模型能夠準確模擬飛機實物,綜合性能將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三是這些設施在建造和運行過程中將催生和衍生出大量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和促進産業技術進步提供源源不斷的強大動力。如未來網絡試驗設施在建造和利用過程中,需要高性能集成電路、量子通信、雲計算等大量新興技術的集成,將有力地促進相關技術水平的提升,帶動相關産業的發展。
問:如何保障《規劃》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答:為確保各項重點任務的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規劃》提出五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一是健全管理制度。要健全部門協調製度,加強規劃實施中各部門間的統籌協調;滾動推進“十二五”建設重點的項目實施,並根據形勢發展每五年對規劃內容進行調整;制定符合設施特點和發展規律的管理辦法,加強設施運行評價,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完善設施建設配套政策措施。二是保障資金投入。要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建設、升級改造、運行和科研的協調,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鼓勵企業等其他來源資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規範投入管理,加強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強化開放共享。要按照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要求,健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開放共享制度,健全用戶參與機制,形成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企業等多方共建、共管和共享的局面;統籌安排開放共享配套條件建設,提高設施科研服務能力,並將開放共享程度作為設施運行考核的重要指標,根據評價結果配置運行資源。四是協同推進預研。要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協同加強預研,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充分的技術和工程儲備;強化預研工作各階段以及預研與設施建設之間的銜接,形成循序推進、動態調整、持續發展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強人才培養。要堅持設施建設與人才培養相結合,造就高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科研人才隊伍;建立健全與設施特點相適應的人員分類評價、考核、激勵政策,凝聚和穩定設施建設和運行專業人員隊伍。
圖表:國務院印發《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 新華社記者 陳琛 編制
國務院關於印發
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
(2012—2030年)的通知
國發〔20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3年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為探索未知世界、發現自然規律、實現技術變革提供極限研究手段的大型複雜科學研究系統,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物質技術基礎。當前,我國正處於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時期,按照全國科技創新大會部署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要求,前瞻謀劃和系統部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發展水平,對於增強我國原始創新能力、實現重點領域跨越、保障科技長遠發展、實現從科技大國邁向科技強國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未來20年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方向和“十二五”時期建設重點,制定本規劃。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