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
2013年第24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第一次續發行2013年記賬式附息(四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已完成招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國債計劃續發行300億元,實際續發行面值金額300億元。
二、本次國債續發行部分起息時間、票面利率等要素均與2013年記賬式附息(四期)國債相同,即起息日為2013年1月31日,票面年利率為3.1%,按年付息,每年1月31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16年1月31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經招標確定的續發行價格為101.15元,折合年收益率為2.99%。本期國債續發行部分從5月15日起與原發行部分260億元合併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3年第1號)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