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和校外托餐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消費者和學生校外飲食安全。
校外托餐機構(俗稱“小餐桌”),指受中小學生監護人委託,在學校以外專門為在校中小學生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黑龍江省首次對新出現的、廣大消費者十分關注的校外托餐機構進行了規範,明確規定了校外托餐機構應當取得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必須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區)、用餐間(區)、衛生間等固定場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具有合理的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對加工的食物要進行48小時留樣等。
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同志介紹,學生家長在為孩子選擇校外“小餐桌”就餐時要重點注意看是否取得了餐飲服務許可證,可以選擇量化分級等級比較高的“小餐桌”就餐。學生家長還要與經營業主簽訂供餐合同。一旦發現“小餐桌”有違法違規情況,可以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與教育部門和學校密切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共同做好“小餐桌”的管理工作,保障學生的飲食安全。 (戰志剛 記者朱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