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出臺《福建省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共6章42條,主要包括管理職責分工、建設管理、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監督管理等內容,結合福建實際,對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建設單位、經營人、管理部門的具體安全管理內容和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行為時間節點,並將最新的事故速報機制內容納入應急管理要求;首次明確將港口危險貨物存儲設施建設過程納入監管,並參照《港口建設管理規定》實行分級管理,為生産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提供保障;對港口危貨經營人及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及安全管理工作內容及程序加以明確,細化了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內容,提出規定動作和基本要求。(記者張靜雯通訊員陳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