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在國家確定的22個縣先行試點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通過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財政投入等綜合措施,積極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建立新的補償機制和聯動機制,保障醫院可持續運行。
通知明確,試點縣級公立醫院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要做到“四同步”,即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與取消藥品加成同步、與降低部分檢查檢驗項目價格同步、與調整醫保支付政策改革及醫保支付方式和提高醫保支付水平同步、與增加財政投入同步。試點縣級公立醫院銷售的除中藥飲片外的所有藥品須按進價“零差率”銷售。適當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及中醫特色服務等醫療服務價格,降低檢查檢驗價格。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引導醫療機構通過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獲得合理補償,鼓勵各地探索有效辦法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
通知規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後患者增加的費用按規定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範圍,確保改革後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醫療總費用增長得到有效控制,醫院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未進入試點縣名單,但已開展全部藥品“零差率”銷售的縣級公立醫院和試點市級公立醫院,可參照執行。(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