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6月末,我國外債餘額為7719.50億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對外負債,下同)。其中,登記外債餘額為4624.50億美元,企業間貿易信貸餘額為3095億美元。從債務期限結構看,中長期外債(剩餘期限)餘額為1733.23億美元,短期外債(剩餘期限)餘額為5986.27億美元。短期外債主要來自與貿易有關的信貸,佔72.95%,這部分外債具有真實的進出口貿易背景,與一般外債有較大不同,且與我國對外貿易和外匯儲備相比規模較小,短期外債風險基本可控。
登記外債餘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債數據採集方式優化。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于2013年5月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後,外債數據特別是境內銀行外債數據的採集方式進一步優化,由原來的手工填報改為通過接口規範直接從銀行相關業務系統提取。調整後,我國外債統計口徑與國際標準進一步接軌,外債數據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進一步提高;同時,外債規模和流量也發生一定變化,主要體現為中資金融機構短期外債餘額調增266.68億美元(剔除這一數據調整因素,即為按可比口徑計算)。如按可比口徑計算,2013年6月末的外債餘額較上年末增長1.13%,增速同比下降11.84個百分點;其中,登記外債餘額較上年末下降2.18%。
從債務人類型看,登記外債餘額中,中資金融機構債務餘額為2274.48億美元,佔49.18%;外商投資企業債務餘額為1370.01億美元,佔29.63%;外資金融機構債務餘額為565.47億美元,佔12.23%;國務院部委債務(不含外國政府貸款)餘額為355.59億美元,佔7.69%;中資企業債務餘額為55.23億美元,佔1.19%;其他機構債務餘額為3.72億美元,佔0.08%。
從債務類型看,登記外債餘額中,國際商業貸款餘額為4033.10億美元,佔87.21%;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餘額為591.40億美元,佔12.79%。
從幣種結構看,登記外債餘額中,美元債務佔80.79%,較上年末上升2.96個百分點;日元債務佔5.53%,下降1.84個百分點;歐元債務佔5.96%,下降0.62個百分點;其他債務包括特別提款權、港幣等,合計佔比7.72%,下降0.5個百分點。
2013年上半年,我國新借入中長期外債245.69億美元,償還中長期外債本金166.05億美元,支付利息16.9億美元。中長期外債項下凈流入資金62.74億美元,同比增加9.96億美元,增長18.87%。
名詞解釋及相關説明
關於外債期限結構分類。按照期限結構對外債進行分類,有兩種分類方法。一是按照簽約期限劃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債為中長期外債,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債為短期外債;二是按照剩餘期限劃分,即在簽約期限劃分的基礎上,將未來一年內到期的中長期外債納入到短期外債中。為便於區分兩種分類方法,本新聞稿在中長期外債和短期外債後分別以簽約期限和剩餘期限註明分類方法。
企業間貿易信貸是指發生在中國大陸居民與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非居民之間,由貨物交易的賣方和買方之間直接提供信貸而産生對外負債,即由於商品的資金支付時間與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時間不同而形成的債務。具體包括供應商(如境外出口商)為商品交易和服務直接提供信貸,以及購買者(如境外進口商)為商品和服務以及進行中(或準備承擔)的工作預先付款。
銀行貿易融資是指第三方(如銀行)向出口商或進口商提供的與貿易有關的貸款,如外國金融機構或出口信貸機構向買方提供的貸款。
與貿易有關的信貸是一個較廣義的概念,除企業間貿易信貸外,它還包括了為貿易活動提供的其他信貸。從定義上看,與貿易有關的信貸包括企業間貿易信貸、銀行貿易融資、與貿易有關的短期票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