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8日從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自明年起,海南省將從政府投資的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開始,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據了解,自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以及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此外,海口市、三亞市和儋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其他市縣新建保障性住房30%以上要達到綠色建築標準要求。同時,各市縣住建部門要積極引導商業房地産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
對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項目,省住建廳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增加綠色建築相關內容,對按規定應建造綠色建築但施工圖設計文件未達到綠色建築相關標準的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核發審查合格證書。(記者 邵長春 通訊員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