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營養辦關於
切實解決好當前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中五個突出問題的通知
全國學生營養辦
[2013]3號
中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學生營養辦,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學生營養辦:
經過近兩年的努力,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改善計劃”)取得了初步成效,社會總體反響良好,但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阻礙了營養改善計劃的深入推進。為切實解決好這些問題,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紀要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妥善解決食堂從業人員待遇和食品配送費用等地方責任問題
各地要按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低於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從業人員。食堂從業人員工資、社保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不得擠佔學校公用經費和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各地要將因實施營養改善計劃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經費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每生每天3元錢的中央膳食補助資金全部“吃”進學生嘴裏。
各地要嚴把食堂從業人員入口關,嚴格執行定期體檢和持證上崗制度,體檢合格方能上崗。每學期至少要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一次業務技能和食品安全培訓,每人每年接受培訓累計不得少於20小時。學校每年要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2次以上(含2次)考核評議和1次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有精神異常現象、有不良行為、服務態度評議連續兩次為較差的,應予以辭退。
二、優先解決好699個國家試點縣學校食堂建設問題,儘快實現學校食堂供餐
學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學生歡迎、較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各地要從學生利益出發,加快學校食堂建設,儘快以學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國家試點地區學校食堂建設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對中央資金的安排要嚴格落實“兩個90%”的要求(中央補助資金用於國家試點地區的比例不低於90%,用於學生食堂建設的資金比例不低於90%)。要加強領導協調,加快前期工作進度,儘快開工建設。要實行“倒排工期”、進度月報和問責等制度,保證按時竣工交付使用。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國家試點地區學校原則上應由學校食堂供應正餐。
三、嚴格落實食品採購“四統一”等工作制度,有效防範食品安全問題
一是大力推行大宗原材料“四統一”政府採購。各縣要在政府統籌下,加強相關部門的協作,對糧油等大宗原材料實行“四統一”政府採購,即統一招標、統一採購、統一分配、統一運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採購成本,確保採購質量,從源頭和過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努力實現為學生提供“等值優質”食品的目標。
二是嚴格執行供餐“黑名單”制。各地要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應企業(單位)準入和退出機制,嚴格準入門檻,落實供貨商評議制度,每學期進行一次綜合評議,評議不合格、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業(單位),要列入“黑名單”,堅決予以清退,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參與學校供餐等相關工作。
三是充分發揮膳食委員會作用。各地要督促試點學校建立健全膳食委員會,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有效運轉。確定供餐模式、供餐單位和配餐食譜,要徵求膳食委員會意見;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採購、飯菜質量評議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要請膳食委員會參與,使之成為溝通學生、家長與學校管理層的橋梁。
四、嚴格落實實名制和公開公示制,有效防範資金安全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實名制信息管理。目前,實名制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已經上線投入使用。各地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和信息管理要求,對營養改善計劃受益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堅決防止虛報、冒領營養改善補助資金行為。
二是堅持陽光操作。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定期公開營養改善計劃的政策法規、政府採購、資金使用、工作進展等情況,相關信息每個學期至少公示一次。學校要通過學生、家長和公眾方便獲取信息的渠道,每學期公示受助學生名單、膳食委員會名單和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情況,按月公示膳食補助收支和食堂財務管理情況,按周公示食堂飯菜價格、帶量食譜和原材料採購情況。
五、加強正面宣傳,及時處置突發事件,解決好輿論引導問題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主動解釋政策、説明問題、發佈進度,省、縣兩級學生營養辦每個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新聞發佈會(通氣會)和公眾座談會,及時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通報營養改善計劃的具體情況,正面引導社會輿論,取得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對於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及早處置,妥善應對,適時公開,及時回應和澄清,避免造成被動局面。要充分挖掘和推廣先進典型,發揮榜樣作用,激勵和引領大家共同把營養改善計劃這一惠民工程做好做實。
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