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執法水平,增強對各類農資違法行為和農民投訴舉報案件快速反應和查處能力,近日,全省農業系統組織實施2013年農業綜合執法能力提升工程,並確定了永泰縣、古田縣、屏南縣、涵江區、永春縣、薌城區、長泰縣、新羅區、梅列區、沙縣、延平區、浦城縣等12個縣(市、區)為農業綜合執法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縣。
福建省將圍繞實現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法制化、人員專職化、管理規範化、手段現代化目標,進一步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和執法辦案專用設備,舉辦案例分析研討,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記者 方煒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