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政府部門“高價採購”、“奢侈化採購”等現象,成為2014年北京市政府部門採購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如何督促預算單位“過緊日子”?記者昨日從市財政局了解到,根據最新制定的《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做好2014年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預算單位嚴禁採購明顯超出辦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産品和服務。因部門預算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政府採購預算,或年初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要及時辦理補報手續。申請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和採購進口産品時,沒有提供政府採購預算的,財政部門不予審批。
貨比三家降低採購成本
北京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完善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也是依法開展政府採購活動的要求之一。為此,市財政部門進一步擴大入圍供應商的範圍,增加家電賣場、電子商城採購商品的種類,促進供應商之間在産品價格和服務方面的良性競爭。計算機50萬元以上實行批量集中採購,印刷、車輛租賃、人壽保險等30萬元以上實行網上競價,即入圍企業必須通過二次競價,根據“價低者得”的原則確定服務商。2013年的實踐證明,競價後的節資效果非常明顯,部分項目節資率甚至達到40%。
《通知》明確,相關單位應依法開展政府採購活動:選取業績優良的採購代理機構。市財政局每年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在“財政綜合辦公平臺”上進行公示,供預算單位選擇業績優良的代理機構。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範圍的項目,必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
公開招標作為主要採購方式。採購金額在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因時間緊急等特殊情況,經市財政局批准,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等非公開招標方式實施。
不審批無預算採購進口産品
北京市財政局要求,各預算單位完整編制政府採購預算,一是準確把握政府採購預算編制範圍。所有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北京市2014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中公佈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均應如實編報政府採購預算,做到應採盡採。不得將預算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政府採購。
二是從嚴從緊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加強單位內部財務、採購、資産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産配置標準,合理確定採購需求,嚴禁採購明顯超出辦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産品和服務。
三是強化政府採購預算約束。編報政府採購預算是實施政府採購活動的前提。因部門預算調整需要相應調整政府採購預算,或年初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要及時辦理補報手續。申請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和採購進口産品時,沒有提供政府採購預算的,財政部門不予審批。
強制採購節能環保産品
“《通知》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注重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提高政府採購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採購國貨等相關政策的執行效果,開展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工作。”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政府採購還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通知》要求,預算金額在300萬元(含)以下的政府採購項目,應當從小型微型企業採購;超過300萬元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小型微型企業採購。編制預算時,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應當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産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
為了配合北京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通知》還規定,優先採購、強制採購節能環保産品和安全産品。屬於政府強制採購節能産品範圍的,實行強制採購;需購買的産品屬於“環境標誌産品政府採購清單”的,在性能、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採購清單中的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