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現將經國務院審改辦審核認定的農業部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予以公佈。社會各界如擬就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提出意見建議的,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至農業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 話:010-59191813 59192048(傳真)
電子郵件:nybxzsp@agri.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裏11號(郵編:100125)
附 件:農業部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農業部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