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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對部分生態環境建設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部署開展專項督查

2016-10-27 19:12 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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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對部分生態環境建設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部署開展專項督查。本次督查主要針對《吉林省清潔水體行動計劃(2016—2020年)》(吉政發〔2016〕22號)、《吉林省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6—2020年)》(吉政發〔2016〕23號)、《省市聯動“長吉平”三市共治大氣污染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吉政函〔2016〕52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15〕72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的指導意見》(吉政辦發〔2016〕32號)、《吉林省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吉政辦發〔2016〕33號)等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採取各地全面自查、省政府部門分別督查、省政府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抓好督查落實的主體作用,切實擔起責任,對照督查內容,認真做好自查督查工作,確保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取得實效。各地在組織自查時要細緻認真,紮實有序,確保自查不走過場、不做表面文章,及時發現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問題、深入研究推動解決問題。省政府部門在督查時要認真履職盡責,創新方式,增強督查工作針對性,推動政策落實。省環保廳要及時將各地各部門情況匯總形成綜合報告上報省政府。對本次督查中發現的地方政府、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將依據國家和省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給予嚴肅問責。

  目前,全省各地第一階段全面自查已經結束,省政府相關部門正在分別開展系統內督查。下一步,省政府督查室將組織省直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適時赴工作進展較慢、成效不理想的地區開展實地督查。適時組成若干暗訪組,對各地自查情況、省政府部門督查情況進行查驗復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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