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0 1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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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答網民關於“五證合一”辦理問題的留言

2017-07-10 18:3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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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麗説:我是一名下崗職工,自謀職業,在汽配城註冊了一個小規模公司。去年汽配城疏解,被迫停業,今年4月去工商所辦理“五證合一”,被告知市場已停業,不能辦理,必須找到新的註冊地,屬於哪兒就去哪兒辦理“五證合一”。我現在暫時在家裏辦公,我想只要按月申報、按時上稅、能電話聯絡到納稅人不就可以了,何必非要註冊地呢?非常期待能取消註冊地限制,只要有場所、不影響別人就可以,還可以減少公共資源浪費。

工商總局回復: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第十二、第二十條規定,住所是公司的法定登記事項,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設立公司應當提交公司住所證明。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了《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7號)。文件規定,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條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地區管理的實際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場準入,又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的原則,可以自行或授權下級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規定。對於網民提出的問題,建議根據當地人民政府制定出臺的具體政策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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