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16: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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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答網民關於“希望電子發票能夠支付美金”的留言

2019-08-15 16:0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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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上海的網民“航運人”(手機尾號8068)説:我們是一家從事國際航運的企業,公司于2018年6月申請了電子發票。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最大的問題是電子發票不能付匯,就此事我分別向稅務總局和外管局反映情況,稅務總局很快就回饋我,並安排上海稅務局貨勞科的有關人員幫助協調解決。當時在上海稅務的幫助下,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同意可以使用電子發票付匯,但附帶的條件是客戶提供説明書並蓋章。後續對於上海市以外的客戶及中國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有的要求提供一系列紙質文件才能付匯,有的則乾脆拒收。推行電子發票可提高開票效率,提升應收賬款回收,更大的意義在航運界從訂艙到最終開票收款全部實現數字化。希望國務院能重視,牽頭解決電子發票付美金的問題,使國際航運業更大範圍的使用電子發票,從而加快實現國際航運業從訂艙到開票的全數字化進程,提高航運業應收賬款回收速度。

外匯局回復(全文):國際航運企業憑電子發票能夠支付美金,現行外匯管理政策法規沒有障礙。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的通知》(匯發〔2013〕30號)所附《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交易單證可以是紙質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金融機構認可的電子形式。同時,根據30號文所附《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第六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確認交易單證所列的交易主體、金額、性質等要素與其申請辦理的外匯收支相一致。

我局已與網友電話聯絡,向其解答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並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跟進並指導銀行提供好服務,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為企業辦好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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