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6 1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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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答網民關於“園區物業不落實電價優惠政策及港口船公司收取滯箱費、堆存費問題”的留言

2020-06-26 14:0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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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廣東深圳的網民“何先生”(手機尾號4878)説:當地供電局公佈的電價是8毛多一度,但二房東企業要收1.55元一度,疫情期間也沒有任何減免,壓力實在有點太大了。

來自上海的網民“得慕”(手機尾號0941)説:疫情期間國家推出電價降低5%的優惠政策,但企業所在園區負責人明確説,依然按照1.5元/度標準收電費,一個月三四千電費,對本已困難的企業來説是不小的開支。

來自遼寧營口的網民“沐鑫”(手機尾號6433)説:客戶訂了32個小櫃發往小塘西,由於疫情原因2個月後才全部收完貨。其實這段時間碼頭不作業,不存在空箱運轉利用問題,但船公司依然要收15萬多的滯箱費。

市場監管總局回復:

經核實,“何先生”和“得慕”反映的未落實電價優惠政策情況屬實。“何先生”反映的問題,深圳市鵬翔盛實業有限公司已承諾及時整改,嚴格按照以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電費。“得慕”反映的問題,上海市九里工坊工業園區已于5月向用戶退還2-4月多收電費。網民“沐鑫”反映的用箱費線索,中遠海運佛山分公司在疫情期間,為客戶延長免費用箱期至21天。因網民所在公司有28個集裝箱使用時間超過21天,中遠海運減免費用後並再次優惠,實收12.21萬元,並無不落實優惠政策的問題。

3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3月1日至6月30日,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等政府定價收費標準降低20%”,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港口加強提醒告誡,督促落實到位,嚴厲查處不落實優惠政策行為。個別港口因收到正式降費文件較晚,3月20日左右開始執行降費政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相關港口將3月1日至實際開始降費日期之間的多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企業。據統計,全國應退還約607.12萬,截至5月22日已退還406.84萬元。除一些企業因為涉及的退費金額較少、不願領取之外,剩餘金額各港口承諾5月底之前退還完畢。

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2月28日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國市監注〔2020〕38號)。

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資産、政府創辦創業園、孵化園、商品交易市場、創業基地和國有企業出租的經營用房的個體工商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租金減免。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或攤位的,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出臺相關優惠、獎勵和補貼政策,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

對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産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6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國市監競爭〔2020〕90號),在全國範圍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部署沿海省份對港口、海關檢驗檢疫等進出口環節收費重點治理,嚴厲查處海關檢驗檢疫環節強制服務收費,港口環節拖輪、圍油欄企業變相提高收費標準以及各類仲介明碼標價不規範等行為,確保涉企收費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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