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0 1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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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答網民關於“出臺産品質量鑒定監管新規迫在眉睫”的留言

2020-08-20 10:2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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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上海的網民“莉莉”(手機尾號2308)説:在《産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産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廢止、産品質量鑒定尚未納入司法鑒定統一管理的背景下,市場監管局對檢測公司開展産品質量鑒定活動的監管不夠。一些檢測公司違法違規出具內容造假、包含大量專業錯誤、甚至惡意偏袒鑒定申請人的産品質量鑒定報告,損害被申請人的權益和名譽,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懇請儘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整治産品質量鑒定領域亂象,還企業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

市場監管總局回復:

《産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産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已于2018年廢止。在産品質量發生爭議時,當事人自行委託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産品質量鑒定的,屬於民事委託行為,除非雙方當事人有約定,否則鑒定結論對雙方當事人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在有約定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有爭議的,可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

檢驗檢測機構在出具産品質量鑒定報告時,如果存在偽造檢驗結果或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行為,可依據《産品質量法》、《認證認可條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目前,我局正就檢驗檢測領域有關部門規章立法工作進行統籌,將根據上位法規定,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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