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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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答網民關於“建議完善‘光污染’治理相關規定,防止夜間燈光擾民”的留言

2020-11-25 15: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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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浙江溫州的網民“王雪珍”(手機尾號5770)説:光污染也是污染的一種,夜間嚴重影響交通及居民生活。現在因為對光污染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很多問題得不到合理處理。我建議國家完善光污染相關規定,比如對居民樓附近的燈光照明設施、廣告牌等燈光效果進行監管,深夜要降低居民樓附近的照明設施亮度。

來自河北承德的網民“一位普通百姓”(手機尾號0008)説:建議國家完善光污染相關規定,比如在居民樓100米以內不允許設置燈光照明以及燈光效果;在22:00以後居民樓附近不允許有光閃爍;嚴格審理廣告牌燈光效果等。

生態環境部回復:

光污染作為一種新的城市環境污染類型,威脅人類健康,破壞生態環境。我國相關行業頒布了一系列技術標準,並逐步納入國家標準管理執行範疇,一定程度上限制光污染的産生。

其中,《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範》(JGJ/Tl63-2008)提出了限制夜景照明的光污染要求,並明確了各項光污染控制設計限值,包括:居民建築窗戶外表面照度最大允許值、夜景照明燈具朝居室方向的發光強度的最大允許值、居住區和步行區夜景照明燈具眩光限值、廣告和標識平均亮度最大允許值。針對廣告與標識,要求除指示性、功能性標識外,行政辦公樓(區)、居民樓(區)、醫院病房樓(區)不宜設置廣告照明。《城市照明建設規劃標準》(CJJ/T307-2019)規範和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的全過程管控,明確光污染防控要求,並進行暗夜保護區、限制建設區、適度建設區及優先建設區等“四區劃定"落實城市夜間的生態保護。

我部當前參考相關行業技術標準和國內外有關光污染管理情況,正在開展光污染防治研究工作,為逐步建立光污染監督管理制度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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