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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發現部分地方和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到位典型問題的通報

2021-11-18 08:5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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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按照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的統一部署,16個國務院督查組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江西、山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寧夏等16個省(區、市)開展了實地督查。16個省(區、市)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鞏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妥善應對各類風險挑戰,就業總體穩定,民生不斷改善,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但督查也發現,部分地方和單位在減稅降費助企紓困、擴內需保就業保民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鄉村建設、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按照2021年11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要求,現將有關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一些減稅降費助企紓困政策未有效落實

——以便於監管為由增加市場主體負擔。河北省邢臺市生態環境局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強制要求非道路移動機械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和尾氣後處理裝置,截至2021年9月全市共有7733台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每套約4000元的價格安裝,合計增加市場主體負擔約3000萬元。2016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組織開展涉企保證金清理規範工作,要求一律取消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准的保證金項目。遼寧省海城市不僅未按要求清理違規收取當地礦産品生産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噸位保證金,反而于2019年2月將保證金繳納標準提高50%,截至督查時當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財政專戶上的保證金共計1.46億元,涉及市場主體1500多家。四川省成都市在缺乏法規政策依據的情況下,強制要求重點區域和四環路(含)內行駛的運渣車須安裝車載診斷系統(OBD),同時要求運輸企業和車主承擔有關設備安裝、服務費用,每輛貨車支付1800元至2100元,共涉及貨車2875輛,共支付費用570余萬元。

——亂罰款亂收費侵害企業群眾權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巴彥淖爾市磴口縣部分交警為完成罰款任務,在一些地段對途經貨車逐一攔停實施“一刀切”式處罰。安徽省淮南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違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等規定,在部分老舊小區改造安裝燃氣設備時,向2027戶居民強制捆綁搭售燃氣灶、物聯網表、報警器等配件,每戶居民實際支出3200元至3500元,遠高於物價部門核定的2000元/戶標準。江西省萍鄉市燃氣有限公司為某居民小區安裝燃氣管道時,違規將建築區劃紅線外的市政管網相關費用納入總費用,向該小區333戶居民加收費用53萬餘元。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中農聯川南農産品電商物流園應向商戶執行0.68元/千瓦時標準電價,但實際向電力轉供區域內的275家商戶按1.50元/千瓦時標準收取電費,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累計加收電費205.2萬元。

——部分機構依託行政機關或利用行業影響力斂財。中國硬筆書法協會未在天津正式設立分支機構,卻以“天津辦事處工委”名義虛假宣傳,誘導500余人參加培訓並頒發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以外的多種證書,組織6000余名考生參加該協會舉辦的等級考試,收費從幾百元至幾千元不等。四川省成都市公安交管部門違規增設行政許可程序,要求快遞外賣企業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前須向當地即時配送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備案。該協會借機按每輛車120元標準向企業索要費用,不交費就無故拖延或不予辦理。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湖口縣公安交管部門違規將電動自行車登記許可職責委託給當地保險公司,有關保險公司借機強制車主購買2年至3年商業保險,每車收取200元至300元費用。海南省澄邁縣公安交管部門違規將電動自行車登記許可職責委託給第三方企業,有關企業借機向每車加收保險費、服務費60元至90元,合計收費870萬元。

——執行減免國有房屋租金政策打折扣。天津市南開區澄江路房管站公有房産2020年為商戶減免4個多月房租後,2021年卻上調房租近1倍,不僅抵消了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政策紅利,還加重了租戶負擔。重慶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對符合減免國有房屋租金政策的56戶租戶免除2020年上半年3個月共計100余萬元租金。

——拖欠企業賬款。貴州省遵義市湄潭縣拖欠某企業承接的學校建設項目工程款6236萬元,畢節市威寧縣拖欠7家個體燃煤供應商墊付的2020年特困群眾過冬購煤款994.6萬元。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拖欠6家企業污水處理服務費5.2億元。中冶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拖欠某民營企業賬款1000萬元。

——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設施和禁行規定。遼寧省營口市、重慶市沙坪壩區違反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關於深入開展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等規定要求,在多條省道和城市道路違規設置限高設施。安徽省亳州市、蕪湖市繁昌區和山東省濟寧市等地違反公安部《關於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規定,出臺城區貨車禁限行文件,在部分城區實施24小時禁行。

二、部分地方擴內需保就業保民生仍有短板弱項

——財政資金和專項債券資金閒置、被擠佔挪用。2020年8月至11月,天津市收到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補助資金20億元,截至督查時該筆資金仍未分配下達。吉林省2021年中央財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于2021年4月撥付至預算執行單位,截至督查時支出比例僅為6.4%和7.9%。海南省2021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分批撥付至預算執行單位,截至督查時支出比例僅為4.4%。海南省儋州市農業農村局前期準備不足,導致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兩批中央財政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504萬元截至督查時支出進度仍為零。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違規挪用2019年至2021年中央財政老舊小區改造專項資金1.25億元,主要用於償還隱性債務本息。山西省汾陽市財政局違規將2000萬元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用於其他項目建設。

——落實就業政策等有偏差。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違反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在2021年招聘公告中要求考生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對非全日制學生設置不合理門檻。河北省唐山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將本應由其承擔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辦理業務,變相委託給唐山市新征程保險服務中心代為辦理,並默許其向靈活就業人員收取代理費用,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僅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唐山市新征程保險服務中心向靈活就業人員收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代理費用達753.7萬元。

——教育亂收費屢禁不止。2021年7月至9月,河北省保定賀陽衡水一中高級中學、賀陽外國語學校違反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等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跨學期收費,收取公物押金等,涉及金額5255.4萬元;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保定市第七中學違規採取與教學管理行為挂鉤的方式,變相強制2516名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涉及金額925.9萬元。2021年7月,山東省煙臺青華中學違規向高一、高二學生家庭推銷教輔軟體及相關資料,涉及金額276萬元。2017年至2021年,江西贛州育才技工學校違規向2459名學生收取職業技能鑒定費119.9萬元。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質量差、回遷難。截至督查時,北京市昌平區蓬萊公寓小區47棟樓573戶完成屋面防水改造、外窗更換,其中有36棟樓外墻受損、45戶外窗及屋面漏雨;龍華園小區1253戶完成屋面防水改造、外窗更換,其中有117戶外窗及屋面漏雨。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洪校社區改造項目下水管道與外部主管網長時間未接通,污水亂排放,影響居民出行。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中輻院東小區舊房改造工程原定於2020年8月竣工,截至督查時仍未完成;杏花嶺區小溝坡街拆遷工程雖于2011年4月拆遷完畢,但286戶群眾長期未獲安置。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望江樓項目120套回遷住房逾期1年8個月未交付使用,居民無法按期回遷。

——拖欠教師工資,欠繳教師、環衛工人社保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2009年以來拖欠194名特崗教師補貼777萬元。四川省達州市渠縣2020年欠繳教師“五險一金”8290萬元。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長期欠繳700余名環衛工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

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放管服”改革仍存在梗阻障礙

——審批服務搞權力尋租牟取利益。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大量不動産登記業務超過辦理時限,僅2021年7月至8月就超期近千條,部分業務辦理耗時近2個月,但向仲介繳納500元至1000元後找內部工作人員即可在2天至3天內取得不動産權證。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應急管理局要求當地企業通過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分公司購買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否則不予辦理安全生産許可證,並違規將2020年12月以來應在保險公司核算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費244.78萬元作為非稅收入納入財政賬戶。

——違規設置行政許可等事項前置條件。吉林省農業農村廳辦理肥料登記時,違反《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決定》等規定,要求申報企業自行前往吉林省産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進行檢測,繳納2000元至3000元費用取得檢測報告後再申報行政許可。北京市密雲區發展改革委在開展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時,擅自要求申請企業、個人提交備案材料目錄清單之外的危險化學品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等材料。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1年5月在大山礦採礦權掛牌出讓過程中,要求申請企業額外提供當地發展改革、經信等7個部門蓋章的《競買申請人報名資質審查表》,相關部門以沒有審查權限、不了解企業背景為由拒絕蓋章,導致民營企業無法獲得競買人資格。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存在堵點。天津市河西區、東麗區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不到位,在辦理聯合驗收前要求企業分別聯絡規劃、住建、人防等部門派員上門驗收並出具合格證,企業拿到合格證後才能到審批窗口申請辦理聯合驗收。聯合驗收申請受理後,有關部門還要約定時間再次派員統一上門進行聯合驗收並出具聯合竣工驗收意見。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市政公用單位未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紅線內公用事業施工相關許可證辦理未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環節;大連市甘井子區在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等環節,未完全統計審批時間,需要項目建設單位線下提交紙質材料進行預審並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再線上提交審查,僅設計方案線下審查就需要1至3個月,存在“體外循環”現象。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等地部分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用地規劃許可等事項未納入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政務服務事項難以網上辦、一次辦。“太原市車輛通行證網辦系統”要求企業群眾提前3至5個工作日申請,辦理過程中需要明確行駛路線,導致臨時送貨、不熟悉當地路況的司機難以操作。2021年1月至8月,太原市共辦理各類車輛通行證26.3萬張,其中通過網辦系統辦理的僅有0.43萬張。遼寧省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兩個信息系統尚未實現信息共享,在“省直系統”開戶後轉移到“市直系統”管理的群眾,提取公積金時需先到“省直系統”開具《個人繳存明細》,再到“市直系統”申請提取。

四、部分地方推進鄉村建設簡單粗放

——大拆大建浪費財政資金。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下達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任務,變相強制要求各鄉鎮完成增減挂鉤指標。為完成增減挂鉤項目入庫任務,一些鄉鎮對剛剛完成改廁通水的農房進行拆除復墾,新建的廁所、飲水等設施一併廢棄。經初步測算,從2019年起至督查時肥東縣共有1596個改廁設施被拆除,7200多戶供水設施被廢棄,造成各級財政資金損失浪費693萬元。

——重建輕管影響工程實效。2019年山西省太原市婁煩縣實施基礎設施改造工程,將涉及5個鄉鎮10個行政村的污水收集主管網和一體式污水處理站項目納入改造,項目總投資1760萬元,于2020年建成並投入使用。因只建設污水收集主管網,對入戶管網建設未列入規劃,導致部分污水處理設施未有效運轉。2015年遼寧省在全省範圍內建設9300家益農信息社。督查組在瀋陽、鐵嶺等地抽查發現,大量益農信息社處於閒置、無人使用狀態。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投入大量資金依託各自平臺和渠道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分別建成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益農信息社、“郵樂購”店等。督查組在南寧、柳州等地抽查發現,有關網點普遍存在重復建設、設備閒置等問題。

——耕地“非農化”“非糧化”仍有發生。河北省滄州市任丘市長豐鎮多處耕地因違法取土形成深坑,其中25個深坑係2018年、2019年有關單位和個人非法取土、賣土牟利形成,初步測算涉及耕地面積265.03畝;衡水市桃城區鄭家河沿鎮不顧中央三令五申,在流轉的904.74畝耕地上組織植樹造林綠化。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實驗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局在未履行土地性質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將1361畝耕地性質變更為“旅遊設施用地”;滁州市全椒縣六鎮鎮大張村佔用基本農田600余畝種樹養蟬。

五、一些地方和單位對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不徹底

——整改缺乏系統觀念,屢審屢犯。審計查出,2020年河北省邯鄲市11家定點醫療機構重復收取診療項目費用造成醫保基金多支付41.23萬元。但邯鄲市僅追回相關資金,未舉一反三加強數據審核,未全面堵塞醫保基金支付漏洞。此次督查又發現,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5日,該市成安縣辛義鄉衛生院徐村分院長期通過辦理虛假住院等方式,有組織地騙取國家醫保基金146.45萬元。

——整改不嚴不實,虛假應付。審計查出,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天津市本級及薊州區、東麗區、靜海區土地開墾整理機構設立的5家企業違規將13.58億元耕地開墾資金用於購置辦公樓、向企業和政府部門出借資金等。督查發現,天津市惠農土地開發整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至3月收回違規出借資金3.46億元後,其母公司天津靜泓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又將該筆資金分5次違規挪用;天津市國源土地開發整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又分3次向天津東方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違規出借資金2.15億元。審計查出,2020年1月,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珠蔥—生豬省級現代農業産業園項目建成的3座糞污轉化中心閒置1年以上,涉及中央財政資金119.17萬元。2021年8月農安縣上報材料稱有關問題已整改完畢,但督查發現上述3座糞污轉化中心仍然閒置。

——整改不及時不到位,藉故拖延。審計查出,2020年底山西省太原市第四人民醫院等10家單位結余抗疫特別國債資金6988.36萬元,整改時限為2021年3月底,截至督查時,仍有794.97萬元未支出;中央生態環保資金8963萬元長期結存在呂梁市有關部門,整改時限為2021年7月底,截至督查時,仍有6716萬元未分解下達。審計查出,吉林省四平市(本級)、梨樹縣等財政部門將3.72億元中央生態環保資金用於非生態環保事項支出,整改時限為2021年7月,截至督查時,仍有5195.53萬元被佔用資金未歸還到位。

各地區、各部門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對照通報所列問題自查自糾,建立整改長效機制,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相關問題涉及的地方和單位要在前期整改基礎上,繼續高度重視、盯住不放,確保整改到位。國辦督查室將持續跟蹤督辦,對敷衍了事、虛假應付、整改不到位的,將派員實地核查並予以曝光追責。

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
2021年11月18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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