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 
  • 晴天、北山、辛勤的種菜人等説 : 2015年中秋節是9月27日恰逢週日,本應在工作日補假,但僅週六、日放假2天,這與《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相關規定不符。《決定》第六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
  • 國務院辦公廳回復: 就此問題,詢問了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表示:因2015年中秋節和國慶節相鄰近,如果中秋節在9月28日補假,國慶節後10月10日、11日(週六、日)就都需上班,為避免大家連上9天班,中秋節的補假放在了國慶節一起安排,國慶節後僅10月10日(週六)上班,公民休假總天數並未減少。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