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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將從四方面扶植企業自主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謝登科)財政部負責人日前表示,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是提升科技水平和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是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也是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做大財政蛋糕、實現財政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將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積極促進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培育和做強市場主體。

    這四個方麵包括:

    一是建立和完善財稅政策的激勵約束機制,增強企業自主創新的內在動力。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增值稅轉型;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使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儘量接近,促進公平競爭;完善併合理使用稅收抵扣、減免和加速折舊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職工技術培訓和設備更新改造的力度;對使用落後工藝、設備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業實施限制或懲罰性稅收政策。

    二是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充分激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拓展政府採購政策的扶持功能,支持國內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重要高新技術裝備及産品的生産。

    三是完善企業財務和分配製度,營造有利於企業自主創新的制度環境。加快企業財務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有利於企業自主創新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改革和完善企業分配製度,允許企業對有突出貢獻的科技骨幹實行股權激勵等政策,鼓勵企業引進科技人才。

    四是增加財政科教投入,促進科技進步和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逐步建立穩定增長的財政科技投入機制,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為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和“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提供強有力的經費保障;優化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合理配置科技資源。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重點支持普及義務教育,大力支持發展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提升勞動者素質,培養高素質人才;通過採取績效評價、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措施,加強財政監管,提高財政科教資金的使用效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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