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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七、科技體制改革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緊緊圍繞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以加強科技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為目標,以調整結構、轉換機制為重點,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重要突破和實質性進展。同時,必須清楚地看到,我國現行科技體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及經濟、科技大發展的要求,還存在著諸多不相適應之處。一是企業尚未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自主創新能力不強。二是各方面科技力量自成體系、分散重復,整體運行效率不高,社會公益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尤其薄弱。三是科技宏觀管理各自為政,科技資源配置方式、評價制度等不能適應科技發展新形勢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四是激勵優秀人才、鼓勵創新創業的機制還不完善。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國家整體創新能力的提高。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服務國家目標和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出發點,以促進全社會科技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為重點,以建立企業為主體、産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突破口,全面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大幅度提高國家自主創新能力。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科技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是:

  1.支持鼓勵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

  市場競爭是技術創新的重要動力,技術創新是企業提高競爭力的根本途徑。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要進一步創造條件、優化環境、深化改革,切實增強企業技術創新的動力和活力。一要發揮經濟、科技政策的導向作用,使企業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加快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環境,通過財稅、金融等政策,引導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推動企業特別是大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依託具有較強研究開發和技術輻射能力的轉制科研機構或大企業,集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關力量,組建國家工程實驗室和行業工程中心。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各類技術創新聯合組織,增強技術創新能力。二要改革科技計劃支持方式,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研究開發任務。國家科技計劃要更多地反映企業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納企業參與。在具有明確市場應用前景的領域,建立企業牽頭組織、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參與實施的有效機制。三要完善技術轉移機制,促進企業的技術集成與應用。建立健全知識産權激勵機制和知識産權交易制度。大力發展為企業服務的各類科技仲介服務機構,促進企業之間、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要向企業擴大開放。四要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增強企業技術創新的內在動力。把技術創新能力作為國有企業考核的重要指標,把技術要素參與分配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堅持應用開發類科研機構企業化轉制的方向,深化企業化轉制科研機構産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形成完善的管理體制和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使之在高新技術産業化和行業技術創新中發揮骨幹作用。五要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扶持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是富有創新活力但承受創新風險能力較弱的企業群體。要為中小企業創造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在市場準入、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起草和制定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法律、政策;積極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和創業風險投資機制;加快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建設,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服務。

  2.深化科研機構改革,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

  從事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的科研機構,是我國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建設一支穩定服務於國家目標、獻身科技事業的高水平研究隊伍,是發展我國科學技術事業的希望所在。經過多年的結構調整和人才分流等改革,我國已經形成了一批精幹的科研機構,國家要給予穩定支持。充分發揮這些科研機構的重要作用,必須以提高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健全機制為重點,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設“職責明確、評價科學、開放有序、管理規範”的現代科研院所制度。一要按照國家賦予的職責定位加強科研機構建設。要切實改變目前部分科研機構職責定位不清、力量分散、創新能力不強的局面,優化資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優勢學科領域和研究基地。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要發揮行業技術優勢,提高科技創新和服務能力,解決社會發展重大科技問題;基礎科學、前沿技術科研機構要發揮學科優勢,提高研究水平,取得理論創新和技術突破,解決重大科學技術問題。二要建立穩定支持科研機構創新活動的科技投入機制。學科和隊伍建設、重大創新成果是長期持續努力的結果。對從事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研究的科研機構,國家財政給予相對穩定支持。根據科研機構的不同情況,提高人均事業經費標準,支持需要長期積累的學科建設、基礎性工作和隊伍建設。三要建立有利於科研機構原始創新的運行機制。自主選題研究對科研機構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培養人才隊伍非常重要。加強對科研機構開展自主選題研究的支持。完善科研院所長負責制,進一步擴大科研院所在科技經費、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決策自主權,提高科研機構內部創新活動的協調集成能力。四要建立科研機構整體創新能力評價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綜合評價體系,在科研成果質量、人才隊伍建設、管理運行機制等方面對科研機構整體創新能力進行綜合評價,促進科研機構提高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五要建立科研機構開放合作的有效機制。實行固定人員與流動人員相結合的用人制度。全面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科研和管理人才。通過建立有效機制,促進科研院所與企業和大學之間多種形式的聯合,促進知識流動、人才培養和科技資源共享。

  大學是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國基礎研究和高技術領域原始創新的主力軍之一,是解決國民經濟重大科技問題、實現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的生力軍。加快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特別是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是我國加速科技創新、建設國家創新體系的需要。我國已經形成了一批規模適當、學科綜合和人才匯聚的高水平大學,要充分發揮其在科技創新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支持大學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等領域的原始創新。鼓勵、推動大學與企業和科研院所進行全面合作,加大為國家、區域和行業發展服務的力度。加快大學重點學科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培養和匯聚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建設一支學風優良、富有創新精神和國際競爭力的高校教師隊伍。進一步加快大學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步伐。優化大學內部的教育結構和科技組織結構,創新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綜合評價體系,建立有利於提高創新人才培養質量和創新能力,人盡其才、人才輩出的運行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

  3.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改革

  針對當前我國科技宏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改革,重點是健全國家科技決策機制,努力消除體制機制性障礙,加強部門之間、地方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軍民之間的統籌協調,切實提高整合科技資源、組織重大科技活動的能力。一要建立健全國家科技決策機制。完善國家重大科技決策議事程序,形成規範的諮詢和決策機制。強化國家對科技發展的總體部署和宏觀管理,加強對重大科技政策制定、重大科技計劃實施和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的統籌。二要建立健全國家科技宏觀協調機制。確立科技政策作為國家公共政策的基礎地位,按照有利於促進科技創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目標,形成國家科技政策與經濟政策協調互動的政策體系。建立部門之間統籌配置科技資源的協調機制。加快國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推進依法行政,提高宏觀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改進計劃管理方式,充分發揮部門、地方在計劃管理和項目實施管理中的作用。三要改革科技評審與評估制度。科技項目的評審要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和鼓勵創新的原則,為各類人才特別是青年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條件。重大項目評審要體現國家目標。完善同行專家評審機制,建立評審專家信用制度,建立國際同行專家參與評議的機制,加強對評審過程的監督,擴大評審活動的公開化程度和被評審人的知情範圍。對創新性強的小項目、非共識項目以及學科交叉項目給予特別關注和支持,注重對科技人員和團隊素質、能力和研究水平的評價,鼓勵原始創新。建立國家重大科技計劃、知識創新工程、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計劃等實施情況的獨立評估制度。四要改革科技成果評價和獎勵制度。要根據科技創新活動的不同特點,按照公開公正、科學規範、精簡高效的原則,完善科研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改變評價過多過繁的現象,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為。面向市場的應用研究和試驗開發等創新活動,以獲得自主知識産權及其對産業競爭力的貢獻為評價重點;公益科研活動以滿足公眾需求和産生的社會效益為評價重點;基礎研究和前沿科學探索以科學意義和學術價值為評價重點。建立適應不同性質科技工作的人才評價體系。改革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減少獎勵數量和獎勵層次,突出政府科技獎勵的重點,在實行對項目獎勵的同時,注重對人才的獎勵。鼓勵和規範社會力量設獎。

    4.全面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推進和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國家創新體系是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緊密聯絡和有效互動的社會系統。現階段,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點:一是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産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並將其作為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突破口。只有以企業為主體,才能堅持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有效整合産學研的力量,切實增強國家競爭力。只有産學研結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資源,激發科研機構的創新活力,並使企業獲得持續創新的能力。必須在大幅度提高企業自身技術創新能力的同時,建立科研院所與高等院校積極圍繞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服務、産學研多種形式結合的新機制。二是建設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以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為中心,促進科研院所之間、科研院所與高等院校之間的結合和資源集成。加強社會公益科研體系建設。發展研究型大學。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資源共享的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研究基地。三是建設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國防科技創新體系。從宏觀管理、發展戰略和計劃、研究開發活動、科技産業化等多個方面,促進軍民科技的緊密結合,加強軍民兩用技術的開發,形成全國優秀科技力量服務國防科技創新、國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轉化的良好格局。四是建設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充分結合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特色和優勢,統籌規劃區域創新體系和創新能力建設。深化地方科技體制改革。促進中央與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機結合。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在區域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強科技創新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度。加強中、西部區域科技發展能力建設。切實加強縣(市)等基層科技體系建設。五是建設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仲介服務體系。針對科技仲介服務行業規模小、功能單一、服務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大力培育和發展各類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類社團在科技仲介服務中的重要作用。引導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向專業化、規模化和規範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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