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記者杜宇)記者10日從建設部獲悉,建設部發佈《中國城鄉環境衛生體系建設》,公佈到“十一五”規劃期末我國城鄉環境衛生體系建設目標。
具體目標是:採取綜合措施,使全國城鄉特別是城鎮生活垃圾産生量和包裝物品消費量快速增長的態勢得到遏制;從事環境衛生作業和生活垃圾處理的市場主體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向現代企業的轉變;處理設施運營基本實現特許經營或委託經營。建立健全環境衛生體系和規範化的政府監管機制;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提高運輸效率,改善運輸環境。到2010年,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0萬噸/日,新增糞便無害化處理能力2.1萬噸/日;建立和完善城鎮日常保潔系統,實現城鎮保潔管理法制化、科學化,保潔作業服務規範化、社會化、市場化,提高道路機械化保潔水平,城鎮機械化清掃率達到25%。
為確保城鄉環境衛生體系建設的順利實施,建設部今後將實施4方面措施:研究各級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劃分原則,並明確鄉村地區環境衛生的行政管理構架及其主要職能;選擇不同區域、不同經濟條件的若干省、市進行環境衛生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和環衛專家進行調研,分別對環境衛生管理的行政管理體系、市場運行體系、社會參與體系、應急體系作出分析報告和政策建議;總結推廣試點省市經驗,提出切實可行的環境衛生體系的管理政策、經濟政策和技術政策,逐步在全國推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