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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表示:專項審計揭示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29日發佈2006年第1號審計公告,公佈了部分水利建設資金和水利項目審計結果等五個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結果。除此前已披露的違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亂收費等問題外,審計結果還進一步揭示出當前國有資産投資決策失誤、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和損失浪費嚴重等問題。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不久前曾表示,今後,審計機關將積極探索效益審計路子,揭露和糾正重大損失浪費問題,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

    水利建設:三分之一項目未按期完成 部分資金閒置長達5年

    一方面是大批水利建設項目因配套資金未落實而無法如期完成,另一方面卻有大量資金被滯留、擠佔挪用和損失浪費。

    2004年,審計署對水利部及長江水利委員會等7個流域機構和湖南、湖北等15個省(區、市)2002年至2003年水利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並抽查了15個國債投入較多的水利項目。

    這次抽查的354個項目中有109個未按計劃建成。配套資金未落實是逾期未建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抽查的15個省(區、市)中,除廣東、浙江兩省落實較好外,其餘13個省(區、市)有近119億元配套資金未落實,佔應配套的65%。

    與此同時,共有35.85億元水利建設資金被滯留,12.64億元被擠佔挪用和損失浪費。如黃河下游治理、懷洪新河續建工程等10個水利項目共結存閒置中央水利建設資金24億元,部分資金閒置長達5年,投資效益難以發揮。又如,1998年至2003年間,陜西省財稅部門從籌集的水利基金中提取業務費1.22億元,佔全省同期徵收水利基金總額的10%,大多用於發放職工補貼、獎金。

    水污染防治:項目進展緩慢 運行效益不高

    2004年,審計署組織對太湖、淮河、海河和遼河4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河北等12個省(區、市)國家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確定的856個重點水污染防治項目至2003年底的實施進展情況。審計發現,項目建設總體進展比較緩慢,部分已建成項目的運行效益也不高。

    截至2003年底,856個重點水污染防治項目在“十五”計劃期過半的情況下,尚未完成的投資有364億元,佔計劃投資595億元的62%;尚未開工的項目有425個,佔計劃的49%。山西、安徽、內蒙古、河北和吉林5省(區)重點水污染防治項目投資完成率均低於15%。

    項目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這856個項目至2003年底到位資金234億元,僅佔計劃的39%;而違規使用23.68億元水污染防治資金,其中15.66億元被擠佔挪用於其他工程、辦企業、出借或建房買車等,也影響了項目建設。

    在已建成的78座污水處理廠中,因配套管網建設滯後和運行資金不足,不能滿負荷運轉的有60座,佔76.92%,日污水處理量僅為設計能力的43.75%;因污水處理工藝有缺陷等,處理後水質長期不達標的有9座,佔11.53%。

    18所高校:大搞基本建設 釀成鉅額債務

    高校本應以科研、教學為主要任務,但部分高校卻把精力放在大搞基本建設上,造成了沉重的債務負擔。

    2004年,審計署對教育部等中央部門直屬的18所高校200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對債務、投資等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債務總額72.75億元,比2002年末增長45%,其中基本建設形成的債務佔82%。

    部分校辦企業管理不嚴,有的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如清華大學所屬北京清華陽光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在1995年至2003年3月間,授意公司財務人員隱瞞部分銷售收入等,私設“小金庫”2138萬元,並以發放獎金、對外投資和支付合作方紅利等名義支取大量現金。

    這次被審計的高校還包括: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天津大學、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山東大學、中南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四川大學、蘭州大學、廈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和暨南大學。

    10家醫院:醫療收支虧損 藥品收支盈餘

    2004年,審計署組織對衛生部及北京市所屬10家醫院200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就相關藥品、醫療器械購銷價格情況延伸調查了部分醫藥生産、經銷企業。審計發現,2003年10家醫院醫療收支虧損7.52億元,藥品收支盈餘3.82億元,醫療虧損靠藥品盈餘和財政補助來彌補的狀況比較明顯,群眾看病貴的問題尚未得到妥善解決。

    這主要是因為,有的醫藥生産企業虛報成本,造成一些藥價虛高;醫藥流通環節層層加價,牟取暴利;有些醫院在採購中收取各類折扣、回扣,直接或間接加重了患者負擔;有些醫院違規收費,增加了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接受審計的10家醫院是:衛生部北京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和北京友誼醫院。

    4家資産公司:違規收購不良資産 違規處置不良資産

    依法收購剝離的不良資産,並對其進行合理處置,是國家成立資産管理公司的主要目的。但是,審計發現,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均存在違規收 購和處置不良資産等問題,造成國有資産不同程度的流失。

    審計署于2004年對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總部及所屬114家辦事處1999年至2003年度資産、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有的銀行利用剝離之機,將以前年度經營損失轉嫁給資産管理公司,四大資産管理公司為此共收購違規剝離的不良資産169.18億元。剝離不良資産環節發生的問題,主要責任在國有商業銀行,但資産管理公司也負有收購審查把關不嚴的責任。

    一些資産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産處置過程中,存在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的現象,致使部分資産被低價處置,造成國有資産不同程度的流失。這次審計共發現違規和不規範不合理處置不良資産272.15億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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