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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首次採用限制業務方式對違規券商進行處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記者 謝登科)自4月1日起,航空證券、健橋證券、華林證券、中期證券及天和證券等5家券商將被中國證監會限制部分業務的開展,原因是上述券商未能按照監管要求,對其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據了解,這是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的規定,首次採用限制業務的方式對違規券商進行處置。

    中國證監會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為了在2007年底前實現券商綜合治理的基本目標,這一期間,除因化解風險和行業整合需要外,將停止批設新的證券公司和營業性分支機構,暫不受理新的證券公司設立申請,包括中國境內機構設立證券公司的申請和外資證券機構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佈的相關決定書顯示,上述5家證券公司將被同時限制下列兩大業務範圍:一是暫停券商證券賬戶開戶代理業務;二是暫停受理、批准新業務,暫停批准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以及暫停批准營業性分支機構的遷移、轉讓。此外,華林證券、航空證券、健橋證券等三家券商的保薦、承銷業務也被宣佈暫停。

    中國證監會指出,航空證券、中期證券被限制業務的原因是其未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歸還被挪用的客戶交易結算金;華林證券除了未採取切實可行措施歸還被挪用的客戶交易結算金外,還未採取切實可行措施收回股東侵佔的資金;健橋證券未採取切實可行措施解決公司凈資本等財務指標不達標問題;天和證券未採取切實可行措施解決異賬戶國債回購等問題。這些行為均嚴重損害了客戶的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要求,上述5家券商應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並及時向監管當局報告整改進展情況。中國證監會將視整改進展,決定是否採取解除限制措施或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此前,閩發證券、興安證券、西北證券、天勤證券等券商或相關責任者,也分別因違規、違法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這位負責人稱,以“區別對待,治病救人”為主旨的券商綜合治理,既不同於全面停業的治理整頓,也不同於沒有原則的放任自流。事實已經證明,券商綜合治理的實際成效是顯著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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