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眼于推進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的法治化,浙江省從10個方面的工作入手,日前率先全面啟動“法治浙江”建設。
“法治浙江”建設的工作任務是:提高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規體系;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司法公正;著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規範公共權力運作;加強推進科學發展的法制建設;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的法制建設;堅持法治與德治並舉,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
浙江省委強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是建設“法治浙江”的關鍵所在。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努力建設高效精幹、公開透明的服務型政府。
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闡述建設“法治浙江”意義時説,省委提出並推進“法治浙江”建設,與黨的十六大以來省委作出的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全面建設“平安浙江”、加快建設文化大省、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等重大決策部署,有機構成了浙江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佈局。在這個總體佈局中,深入實施“八八戰略”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總抓手,全面建設“平安浙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載體,加快建設文化大省是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舉措,努力建設“法治浙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徑,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此提供根本保證。(記者 鮑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