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 張建平)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具體方案目前仍在緊張論證中;農業銀行改革的路徑可以有不同選擇,但比較起來,還是“整體改制,擇機上市”比較穩妥,更符合實際。
中國農業銀行研究室主任李志成在23日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作了上述表示。
據李志成介紹,農業銀行23日上午就有關報道向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進行了核實。這位負責人表示,人民銀行從未向國務院報送有關農業銀行的股改方案;所謂農行“按省分拆”的報道,完全是沒有任何根據的。
近日,有報道説,人民銀行提出了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分拆方案”,主要內容是“取消現設于北京的農行總行,以省為單位設立總行,將農行地方化。”
李志成表示,農業銀行是最後一家尚未實施財務重組和股份化改造的國有商業銀行,農業銀行改革受到社會各界和海外金融機構的廣泛關注。由於信息來源有限,及對農行歷史沿革和現實情況不夠了解,近期一些媒體上刊登的有關農業銀行改革的報道有部分與事實不符,有些報道甚至完全是作者的主觀推斷。“這些報道已經對農業銀行的穩定和業務經營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
李志成説,農業銀行是我國目前網點最多、員工最多、網絡覆蓋面最廣的國有商業銀行,國內總資産已超過5萬億元,列同業第二位。“對如此龐大的系統進行分拆是很難操作的,潛在風險不可低估。”
李志成認為,整體改制符合世界銀行業發展大趨勢,也有利於保持農業銀行固有的規模經濟和溝通城鄉、系統聯動的優勢,從而在全國範圍內統籌資金、業務、機構和人員等資源配置,更好地適應城鄉經濟金融協調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整體改制也有利於與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統籌考慮。”李志成説,其他國有商業銀行撤出部分縣域市場後,農業銀行已責無旁貸地成為縣域商業金融主渠道。在尊重農村金融體系現實格局的前提下,應充分發揮農業銀行在縣域商業金融的基礎作用,通過改革進一步拓寬和增強農業銀行的支農功能。
李志成説,農業銀行整體改制還有利於國家扶持與農業銀行自身努力相結合。為最大限度減輕國家負擔,農業銀行要在控制風險前提下努力增加盈利,加快消化歷史包袱的進度,爭取在盡可能短時間內用未來收益償付改製成本。(完)
農業銀行:股改分拆方案存在較大操作風險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張建平)關於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省域分拆的設想,完全是個人觀點;從實際情況來看,省域分拆的可操作性存在較大風險。中國農業銀行研究室主任李志成23日就近期有關農業銀行“按省分拆”股份制改革方案等報道接受媒體集體採訪時作上述表示。
李志成認為,這種風險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削弱政府調控農村金融的能力;加劇農業銀行局部地區經營風險的集聚;削弱農業銀行的整體競爭優勢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分拆後,農行現有系統性資源的價值、統一品牌的影響力和系統性産品的功能大打折扣,信息管理、資金清算和業務運營重新回到條塊分割的狀態;各省農行之間,無論是系統性資源的共用,品牌共享,還是産品和業務代理,以及聯合為客戶提供服務,都可能發生大量關聯交易。
李志成説,與其他三家大的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相比,由於歷史上專業分工以為“三農”服務為主,因此,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背景比較特殊,情況更複雜,面臨的困難更多。綜合來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政策性負擔重。到去年底,農行政策性貸款餘額高達4140億元,其中不良貸款合計3490億元,佔全部不良貸款的47.2%;由於歷史上主要服務於弱勢的産業、區域和群體,農行付出了沉重的改革和轉型成本;農行點多、面廣、戰線長,機構人員包袱重。
更重要的是,農業銀行是目前唯一在全國每個縣市都設有分支機構的大商業銀行。除政策性支農業務外,農行還擔負著支持農業産業化、農村城鎮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縣域中小企業、農村流通體系建設、特色資源開發、信貸扶貧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的支農任務,是縣域商業性金融的主渠道。
“從這個意義上講,農行的改革關係到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成敗。國家對農行改革一直特別重視和審慎,要求必須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大框架中對各種可行的思路反復進行比較論證,以求穩妥實施。”李志成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