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浙江省出臺安全生産條例限定危險品生産儲存場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31日   來源:解放日報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地方立法規定,生産、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建築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的《浙江省安全生産條例》規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在居民區、學校、醫院、車站、碼頭、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距離內,不得設置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險物品的生産和儲存場所;已經設置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岳德亮)

 
 
 相關鏈結
·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收繳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
· 安全監管總局緊急通知要求加強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 關於進一步加強爆炸等危險物品管理的緊急通知
· 山東省發緊急通知要求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