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記者周芙蓉、黃歆)面對安全生産形勢嚴峻實際,“十一五”期間,我國政府將加大安全生産安全培訓力度。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華山在此間召開的2006國際安全生産培訓研討會上介紹,到2010年,全國要基本形成適應中國安全生産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訓體系和工作機制;實現全國安全生産培訓網絡化、標準化管理;加大安全培訓廣度和力度,增強生産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生産經營單位、仲介機構在安全培訓工作中的作用;通過強化培訓,全面提高安全生産監管監察隊伍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實現安全培訓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據了解,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4個層次的安全培訓法規制度體系,安全培訓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而,多種原因的影響,安全事故形勢仍然嚴峻,安全事故總量仍然過高。
孫華山説,目前安全生産形勢嚴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安全欠賬嚴重等歷史的原因,也有行業管理弱化、監管體制機制不完善現實原因,但其中最關鍵的還是人的因素。國內外的研究資料表明,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造成不安全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安全習慣不良,缺乏應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
因此,從不同層次和領域,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監督監察人員,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別是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普及安全知識和提高安全技能,是從根本上改善安全生産狀況,實現穩定好轉的重要措施。(完)
我國安全生産培訓工作存在6個方面問題
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記者周芙蓉、黃歆)我國安全生産培訓工作,存在6個方面的問題,亟待引起重視。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人事培訓司副司長張平遠在此間召開的2006國際安全生産培訓研討會上列舉了這6個問題:
對安全培訓重要性認識不夠。一些地方和企業領導,缺乏對安全培訓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沒有將安全培訓擺上重要工作日程。不少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無視有關安全培訓法規的規定,非法用工,職工未經培訓就上崗作業,如河北唐山劉官屯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5人未經培訓就下井作業,損失慘重。
安全培訓法規制度尚不健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府監管機制的變化,我國現有安全培訓法規制度已暴露出不少缺陷和問題:首先是有些法律法規修訂滯後,造成安全培訓職能交叉,加重了企業負擔;二是立法遲緩,相對滯後,可操作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法規或標準存在空位,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需要進一步完善。
安全培訓覆蓋面不足,農民工安全培訓嚴重缺失。本身沒有培訓能力的眾多中小企業安全培訓工作十分薄弱,甚至有名無實,流於形式。特別是當前農民工大量向城市和工業轉移,其整體素質低,流動性又大,而對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又嚴重缺失,給安全生産帶來了嚴峻挑戰。有關資料統計,農民工佔我國因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的80%、患職業病人數的一半以上。
安全培訓投入嚴重不足。近年來,由於不少國有企業陷入困境,無力保證安全培訓的投入,很多非公有制企業又不願意在安全培訓方面進行投入,沒有按規定提取安全培訓經費,從而使不少企業大量雇用的工人特別是農民工未得到基本的安全培訓,導致生産經營單位的整體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偏低。
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當前,安全培訓多以課堂教學、理論灌輸為主,缺少必要的案例剖析和師生互動。一些地方和單位培訓走過場,為了培訓而培訓,對開展培訓缺乏充分的前期調研,沒有真正按照企業需求、學員需要和特點優化培訓方案,培訓缺乏針對性。
監督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目前全國安全培訓網絡體系已基本形成,但培訓的監督管理機制相對滯後,對機構的約束不夠,培訓考核欠規範,對培訓質量缺乏嚴格的考核認證。同時,對生産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也明顯缺乏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