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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發費用分攤指引力求保險公司財務信息準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記者毛曉梅)保監會8日對外發佈了《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並已下發至各保監局、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産管理公司,旨在規範保險公司費用分攤程序和標準,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為公司産品定價、經營決策、分支機構業績考核和監管工作提供科學、準確的財務信息。

  “指引”明確,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向保監會報送的和對外公開披露的所有報告、數據涉及的費用分攤均應參照本“指引”的規定,包括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分紅保險專題財務報告以及向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報送的數據等。

  “指引”中所稱“費用”,是指保險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包括賠款支出、分保賠款支出、各類給付、退保金、準備金提轉差、佣金、手續費、分保費用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等。

  “指引”強調:“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業務的經濟實質,將每項費用準確認定為專屬費用或共同費用。”同時,“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不同的分攤目的,確定不同的費用歸屬對象。”比如在核算交強險損益時,交強險的手續費、賠款支出、保單印製費、廣告宣傳費均應當認定為交強險的專屬費用。但在核算交強險中家庭用車的損益時,交強險的廣告宣傳費就應當認定為共同費用。

  保監會發佈的這一“指引”分總則、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的認定、共同費用的分攤程序和標準、監管要求和附則共5大部分,已自發佈之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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