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14日電(記者 劉丹)從2006年秋季開學起,上海市部分區縣中小學校試點推行“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通過這一舉措,傳統的“學生成績單”將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單”,以促使學生評價體系從“重視結果”向“強調過程”轉變。
所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在《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試行)》的日常性記錄基礎上,學校每學年、每學段(如小學段、初中段、高中段)對學生進行的綜合素質評價。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瞿鈞表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是學生階段性畢業的依據,又是學生升入高一級學校的重要衡量標準。此次改革是上海市中小學全面探索和實施素質教育的又一新舉措。
記者了解到,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分別按一、二、三級指標逐步細化。一級指標包括德、智、體、美四方面。
“德”包括思想品德、社會實踐、德育學科學習三方面,其中又被細化為勤奮自強、誠心守法、團結合作、勞動表現等11個考核範圍;
“智”包括學習表現、實踐能力、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四大方面,其中被細化為學習態度、操作能力、科學探究能力、各學科成績等8個考核範圍;
“體”包括健身鍛鍊、身體健康和體育學科學習三大方面,其中被細化為體質健康、衛生習慣、健身能力等8個考核範圍;
“美”包括藝術活動、美育學科學習兩方面,其中審美欣賞、活動表現等項目被納入考核。
此外,綜合評價還將學生的突出表現、特長記錄、學業水平考試等情況一一記錄。
據悉,為了保證客觀、公正,上海市、區(縣)教育督導部門將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監督,上海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成立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相關工作進行研究、管理。明年初,這一改革將在上海全市範圍內推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