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8日電(記者 朱立毅)近100家單位和個人的不良記錄近日在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標中心的網站上被公示。這是湖州市將過去分散在各個部門的不良行為記錄統一到市招投標中心的公示媒體上發佈。
根據剛剛實施的《湖州市招投標統一平臺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和處理辦法(暫行)》,招投標活動的四大領域是指建築、水利、交通等各專業建設工程、政府採購、土地交易、産權交易的各類招投標及交易活動。
這一辦法所稱的不良行為指,參與招投標活動的各方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有行賄、受賄、瀆職及擾亂招投標市場秩序等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
據了解,被錄入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一年內有2次以上在招投標中有行賄、受賄等不良行為之一受到記錄公示的,將不得參加湖州市招投標統一平臺的招投標活動。
此外,在招投標活動中,有行賄、受賄行為的,有串標、圍標、抬標等違法行為之一被記錄公示的,在公示期內不得參加湖州市招投標統一平臺的招投標活動。
目前,湖州市招投標中心網站已開始提供不良行為記錄的查詢服務。除網上公示外,設在這個招投標中心的電子觸摸屏也已啟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