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吉林省開展松花江流域違法排污企業集中整治,重點是松花江全流域的化工、焦化、造紙、食品加工、制藥等重點行業以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地的企業。
9月27日,吉林省列出時間表。今年年底前取締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所有的直接排污口,與水源保護無關的在建項目一律停止,並限期恢復原貌,已建成的要拆除或搬遷。2007年年底前關閉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所有的直接排污口,同時要求各地加強備用水源建設。
“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要完成30個污水處理廠、9個區域污染治理項目和47個工業污染治理項目建設。到2010年,松花江流域出境水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大中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重點污染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和監控。
在日前舉行的全省環境保護大會上,吉林省要求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保護轄區環境質量的職責,切實落實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省政府將每半年公佈環保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環保目標的予以通報批評。
環境準入方面,吉林省將在重點流域和重點城市嚴格控制化工、造紙、冶金、建材、印染等重污染行業的項目建設,並防止重污染項目由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由城市向農村轉移。強制淘汰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嚴重的企業和項目。糠醛企業必須完成污染限期治理並取得排污許可證,否則堅決予以關停。(記者 肖遙)
黑龍江清理松花江污染源
目前,黑龍江省對松花江流域違法排污企業進行的集中整治已持續1個多月。全省環境監察部門現已派出駐廠監管人員100余人,共出動檢查人員14439人次,檢查企業6363家,查處違法企業426家。
自從吉林省境內的牤牛河引發水污染事故後,黑龍江省環保部門就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印發了《關於整治松花江流域違法排污企業確保飲用水源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整治的重點是全省松花江流域(幹流及支流)涉水污染源,化工、焦化、造紙等重點行業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地的企業、新開工建設項目。
在集中整治中,黑龍江省對重污染排污企業進行了依法治理,清理了一批新開工建設項目,對影響水源地水質的排污企業、違法建設項目進行了清理整治。全省共排查重污染企業314家,依法淘汰關閉了翔合化工有限公司、雙泰製革廠等39家污染企業,著力改造了泰來造紙有限責任公司等技術裝備差、污染排放強度大的企業33個。重點監管了水污染負荷大的164家企業,對伊春西林區龍泰煤化公司等不能穩達標排放和超總量控制的262家企業進行了限期治理。
在整治行動中,全省還重點對今年新建的1419個項目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其中對有違法行為的166個項目進行了查處。各地否決了一批選址不當、違反國家産業政策或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並對已建成的項目進行了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記者 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