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0月24日電(記者 姚湜 褚曉亮)在全國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過程中,吉林省制訂出臺相關規定,優化代表結構,取得了一定的實效。
據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趙祥介紹,吉林省在優化代表結構方面,具體採取了三項措施:一是減少領導幹部代表比例,規定幹部代表不超過25%。二是保證一線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的比例,在縣級佔45%左右,鄉級佔65%左右,同時保證來自一線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候選人不少於15%。三是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要求婦女代表候選人不少於25%。
另外,吉林省還注意改進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構成。要求在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專職組成人員應達到二分之一左右,同時還應有一定比例懂法律、懂經濟工作的專業人員。趙祥表示,以上措施有利於增加專職組成人員的比例,改善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