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 2006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將正式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烏雲其木格10月25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産品質量安全法》貫徹實施座談會上指出,農産品質量安全法是繼農業法之後的又一部綜合性農業法律,標誌著我國農産品質量安全工作邁入了法制化軌道。
座談會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全國人大農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和農業部聯合舉辦。烏雲其木格説,在新的歷史階段,要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提高我國農産品國際競爭力,促進農業“三增”,建設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首先要解決好農産品質量安全這一重大問題。
烏雲其木格強調,農産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了各相關部門的法定職責與義務。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站在依法行政,維護法律尊嚴的高度,加快職能轉變,認真履行職責;要以學習宣傳、貫徹實施農産品質量安全法為契機,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要求與嚴格執法結合起來,努力推動農産品質量安全工作邁上新臺階。特別要抓好普法宣傳,嚴格依法行政,及時完善配套法規,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提高農業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努力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斷開創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