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張旭東、劉曉莉)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28日在分組審議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草案時表示,草案經過幾次審議修改之後已基本成熟,建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
不少委員在審議時表示,這部法律草案的通過有利於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行為,有利於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有利於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吳清輝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組織很值得推行,國際上一些國家的這類組織都辦得很不錯,它對於保護農民的利益有很大好處。
本次提請的法律草案新增規定,國家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不少委員對此表示贊同,他們認為,應該採取積極措施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緩解農村融資難的瓶頸問題。
有的委員還建議,要通過培訓教育等手段建立農村信用平臺,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培訓。胡德平委員説,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除了要進行信息培訓、農産品質量的認證標準、基礎設施、市場營銷等服務以外,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要考慮如何在廣大農村通過培訓以及各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各種手段,強化農村信用建設。
一些委員也認為,通過加強培訓提高農民素質,才能發揮他們的潛力,這一點非常重要。這對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誠信度的增強都非常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