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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出臺在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毛曉梅)記者從4日在京開幕的“第二屆國際健康管理與健康保險高層論壇”上獲悉,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自主創新制定的我國首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年底前將正式對外公佈。

    為了規範和統一目前市場上“重疾險”使用的疾病定義,為消費者比較和選擇重疾險産品提供方便,今年8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在京簽署了長期合作協議,合作的第一步是聯合組建了“健康保險專家委員會”,以共同完成保險行業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的審定和發佈工作。這是兩協會在人身保險領域的首次合作。

    據悉,保險界與醫療界這種優勢互補跨行業合作已初見成效。截至目前,《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工作組已召開了多次專家委員會會議,就神經內外科重大疾病定義、“護理依賴”程度的判定標準的選擇、腫瘤科重大疾病的定義、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急性心肌梗塞、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急性亞急性肝炎、肢體缺失等重大疾病的定義進行了審定,該項工作不久即將全面完成。

    兩協會的合作最早是在財産保險領域。中國醫師協會會長殷大奎在論壇上介紹,今年7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參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有關臨床診療指南,搶救、治療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早在2004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後,兩協會就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診療救治問題立項研究,現已撰寫完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診療指南》,該指南經衛生部、保監會審定批准後,將成為保險機構和醫療機構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依法、規範救治的指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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