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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我國將採取六大措施確保就業持續增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劉羊旸)“十一五”時期,我國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就業持續增長。這是近日發佈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2006年-2010年)》中明確提出的。

    綱要還提出,“十一五”期間,全國城鎮實現新增就業4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轉移農業勞動力4500萬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稱,我國將採取六大措施,確保綱要中就業持續增長這一目標的順利實現。

    實施發展經濟與促進就業並舉的戰略,確立有利於擴大就業的經濟增長方式。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積極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産業、服務業和各類所有制的中小企業。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搞好勞務輸出工作。

    繼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引導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促進多種形式就業,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通過扶持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

    不斷完善市場就業機制,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建立城鄉統一、平等競爭的勞動力市場,逐步消除就業歧視。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城和跨地區就業的限制,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環境。積極推進新成長勞動力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強對各類職業仲介行為的監管,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

    建立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以城市為中心逐步實施公共就業服務統籌管理,為城鄉各類勞動者提供有效服務。完善對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和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制度。逐步建立政府購買就業服務成果的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各類就業服務機構的作用。

    加強失業調控。妥善安置關閉破産和重組改制國有企業的分流職工;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規範企業裁員行為,加強對正常生産經營企業裁員的指導;建立失業預警機制,對失業進行有效調控,減少長期失業人員數量。

    完善境外就業管理體制,健全外國人在我國就業管理制度。加大開拓境外就業市場力度,擴大境外就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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