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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開列行政執法“權責單” 近期向社會公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成都11月21日電(記者 侯大偉)為規範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成都市政府法制辦對全市各行政機關及其相關組織的執法職權、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序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清理,並開列出一張有100多萬字的行政執法“權責單”,並將於近期正式向社會公佈。

    這份行政執法“權責單”就是《成都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依據》。據成都市政府法制辦主任邢毅介紹,《依據》按行政機關(組織)排序,每個行政機關(組織)中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執法主體,分為法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依法受委託的組織三類;第二部分是行政執法主體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第三部分是行政執法主體依法應當履行的行政行為,分為行政許可(審批)行為、行政處罰行為、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三類;第四部分是行政執法程序,以圖表形式錶述,畫出行政執法流程圖。

    邢毅介紹説,有了這份行政執法“權責單”,市政府及市級各個部門有哪些權力與責任?權力該怎樣行使?從中都可以對號入座,一目了然。這樣既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盲目擴張,也有利於方便群眾辦事,進一步強化對行政執法的監督。

    據了解,該《依據》近期就將通過成都市政府網站--成都市公眾信息網向社會進行公佈。公佈後,成都市市級行政執法機關(包括授權組織、依法受委託的組織),都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其法定職權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任何違反法定義務的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都將按照這份“權責單”對照檢查,並將受到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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