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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部:要從制度上加強和改進社保基金監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記者 劉羊旸)記者1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召開的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針對近期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發現的問題,勞動保障部部署了四大整改措施,並提出要從制度上加強和改進社保基金監管。

    對社保基金審計查出問題的初步分析

    勞動保障部對近期社保基金審計查出的違規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

    從時間看:1999年以前發生的23.47億元,大多是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問題;2000年以後發生的47.88億元,多數屬於管理不規範問題,也有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問題,甚至有違法犯罪的。

    從違規主體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地方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稅務部門及相關部門都佔一定比例。

    “發生這麼多問題,不管什麼情況,根本原因都是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認真執行國家的政策規定。”勞動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説。

    四大措施整改社保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

    劉永富表示,勞動保障部將採取四大措施對社保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一是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勞動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為政府當好參謀助手,在問題匯總分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解決意見、督促落實等方面,多做具體工作,按政府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勞動保障部組織的工作小組,將對各地整改情況進行指導和督辦,重點省份要現場督辦。

    二是逐項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清理回收資金。各地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逐一立項,根據問題的類型和難易程度等,進行梳理,明確解決辦法和責任單位,分類加以整改。凡能立即整改的,如未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多頭開戶,要商有關部門立即糾正;不該用基金支出的費用,要按規定把錢衝抵回來;因為合同未到期等特殊情況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糾正;對於歷史遺留問題,要商財政等部門並向政府彙報,提出清收意見,已經造成損失無法清收的資金,要按要求由同級政府償還到位。

    三是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為規範管理創造條件。當前社會保險經辦工作中還存在許多需要研究解決的實際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或者辦不了事而影響工作開展,或者發生擠佔挪用而危及基金安全。比如,異地領取養老金的郵寄費問題,這個費用必須支出,而且不能讓退休人員負擔,但又沒有經費來源,要商財政部門解決經費問題。

    四是舉一反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這次審計的是三項保險基金,而且主要是省本級和省會城市。市縣怎麼樣,其他基金管理得如何,特別是基本保險之外的資金,要防止同類問題的發生。

    從制度上加強和改進社保基金監管

    劉永富強調,基金管理監督要從多方面著手,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從制度上加強和改進社保基金監管。

    “了解社保基金的籌集、支付、運行和管理情況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基本權利。實現基金管理的公開、透明,也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要研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劉永富説。

    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是基金管理主體,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根據每一項業務的風險點和關鍵環節、關鍵部門乃至關鍵崗位,明確相關職責、考核標準和監督檢查標準,從制度上堵塞漏洞。

    建立和完善嚴格的授權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對基金和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

    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制度。勞動保障部將定期組織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全面檢查,並隨時抽查,重點監控,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加強案件查處的指導和督辦。明年,將組織基金徵繳專項檢查。

    建立要情報告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對基金管理工作必須做到耳聰目明,及時了解和掌握重要情況。勞動保障部已于近日印發了關於建立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的通知。

    此外,還要進一步規範企業年金管理;推進基金監督信息化建設;完善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制度和機制;研究制定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調研起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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