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 最近,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印發《中國共産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和《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修訂式樣,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黨組織按照新式樣做好翻印發放工作,于2007年1月1日起按新式樣執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和黨員組織關係的管理工作。
流動黨員活動證是流動黨員證明黨員身份、參加組織生活的憑證,原式樣是從1995年開始試行的。新式樣對原式樣進行了修訂,新增加了黨員聯絡方式、戶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流入時間、流入地黨支部名稱以及流出地、流入地黨支部聯絡人及聯絡方式等欄目,體現了流動黨員管理以流入地黨組織管理為主的原則,便於流入地黨組織與流出地黨組織相互聯絡,確保黨員不論流動到哪,都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新式樣增加了回執聯,增加了黨員基本情況、聯絡方式和原所在基層黨委聯絡方式等內容,便於轉出和轉入黨員組織關係的黨組織相互聯絡、緊密銜接,防止黨員組織關係在轉移過程中出現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