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劉錚)小煤礦一直是我國煤礦事故的主要源頭。新編制的《煤炭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提出,現有生産、在建的小煤礦産能,要由2005年的10.8億噸壓減到2010年的7億噸以內。
記者22日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實現這一壓減目標的主要手段是資源整合與關閉淘汰。國家將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兼併改造小煤礦,通過資源整合的方式,減少小煤礦産能2億噸。
繼續整頓關閉佈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標準、浪費資源和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小煤礦,堅決取締違法經營的小煤礦。對於瓦斯、水、火等災害嚴重的小煤礦,將重點整合,難以整合的限期退出。
目前我國小煤礦産量佔全國煤礦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數佔三分之二。根據規劃,我國小煤礦數量將從2005年的20622個減少到2010年的1萬個。
通過這樣的調整,2010年全國26億噸煤炭産量中,大型煤礦産量14.5億噸;中型煤礦産量4.5億噸;小型煤礦産量控制在7億噸以內。
規劃對“十一五”各地整合關閉小煤礦提出明確目標。例如,山西小煤礦2005年有3124個、産量1.84億噸,2010年要減少到1100個、産量1.15億噸。
“十一五”期間,全國新開工大中型煤礦主要分佈在13個大型煤炭基地內。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産量將達到22.4億噸,佔規劃中全國煤炭産量的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