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徐京躍、吳晶)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6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我國公安機關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標不會造成刑訊逼供。
余新民説,上個世紀90年代,我國公安科技進入大發展的時代,全自動指紋識別系統建設水平提高,勘察現場、發現犯罪痕跡的技術手段充分得到利用,揭露犯罪、證實犯罪和認定犯罪的裝備得到大量的更新和提升。“科技含量提高後,每一起案件都有紮實的證據作保證。”
他指出,我國公安機關從制度上儘量減少和杜絕刑訊逼供的發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以後,只能在看守所訊問;對命案的訊問要進行全程的錄音錄像;實行嚴格的錯案追究制或者違法追究制;實行社會的違法監督,包括社會的違法監督。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指出,大大提高破案率,降低發案率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工作的總體目標。目前針對犯罪偵破工作的難點,公安機關採取四項措施杜絕刑訊逼供。一是推進了現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網絡技術的實戰應用,完善在逃人員現場物證、被盜車輛、未知名屍體和DNA的數據,並且把信息網絡延伸到基層的派出所。據統計,2006年我國通過刑事技術偵破的案件達6.2萬起,比2005年上升了6.6%。
第二,公安機關把打擊犯罪的觸角伸向新的領域,包括互聯網。針對網上的賭博、色情等違法犯罪採取了集中整治,破獲了各類涉及互聯網的犯罪。
第三,針對跨區作案,公安機關基本上扭轉了過去那種大面積的排隊方式,而是建立起從人到案的新的偵查方式。
第四,公安機關在全國建立5625個責任區刑警隊,使刑事偵查的力量在基層達到了5.8萬人,基本上形成了刑偵力量在社會面整體的覆蓋。責任區刑警隊與社區警務相結合,提高了戰鬥力,加速了打擊犯罪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