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張曉松)為加強藥品生産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藥品生産秩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決定向注射劑、生物製品和特殊藥品三類高風險品種的生産企業試行派駐監督員。
記者17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派駐監督員將由各省份從轄區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選派。所選派的監督員應作風正派,清正廉潔,熟悉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並具有較豐富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經驗。
派駐監督員主要對藥品生産企業執行《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GMP)》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原輔料來源的合法性、生産工藝與批准工藝的一致性、藥品是否按照標準檢驗以及質量保證措施等,對特殊藥品還應檢查生産計劃、購銷數量及儲存條件等情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派駐監督員,定期向派出部門報送監督檢查工作情況,發現質量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為穩步實施派駐監督員工作,各省份將採取分批派駐、分階段實施方式進行;預計於今年3月底前向血液製品、疫苗生産企業派駐監督員,並在總結此項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安排向靜脈注射劑和重點監管的特殊藥品生産企業派駐監督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