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3日電(記者董學清)為適應新形勢下幹部監督管理的需要,山東省將在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中,調整和深化審計內容,除關注財務問題外,還將重點關注政策執行情況和重大決策事項等。
山東省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仍將從財政財務收支入手,但關注的重點不僅僅是財務,國家環境保護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環保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成因、處理及責任追究情況,國家土地政策、國家投資政策和新農村建設的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土地出讓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批租和轉讓過程中有無重大違紀違規問題等,都將受到重點關注。此外,節能降耗指標的落實情況,政府負債尤其是縣、鄉兩級負債的規模、結構、成因、償還能力及風險情況等也將被納入審計視野。
山東省經濟責任審計還將重點關注各級領導幹部重大決策事項的程序與效果,有無擅自決策或因決策失誤造成資金損失浪費、國有資産流失及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等。
據悉,山東去年對3049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違規金額82.6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269.12億元,損失浪費金額4.41億元,其中應由領導幹部承擔直接責任的違規金額8.34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3.29億元,領導幹部個人經濟問題1384萬元,5人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