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3月28日電(記者 姜雪城)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2006年以來,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通過實行説情風險擔保措施,走出了一條緩解執行難的新路子。
2006年初,原州區人民法院開展了一場聲勢較大的集中執行活動。而活動開始不久,院領導和執行人員就受到多方關係人甚至是一些領導幹部的説情干擾。為了回避説情者,幾位院領導甚至更換了手機號碼,但依然難堵説情渠道。後來法院調整思路,嘗試通過説情者擔保債務履行的方法推進執行工作,效果甚好,並逐步形成了“説情風險擔保制度”。
據介紹,如今在案件執行當中,原州區人民法院領導和幹警不再回避説情者,只要説情者願意為被執行人提供信譽或財産擔保並出具書面擔保書,法院便暫緩強制執行;如果擔保期限內仍不能主動履行債務的,則將原債務人與擔保人一同作為被執行人,採取堅決措施予以執行。
寧夏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員喬生彪説,説情風險擔保制不僅避免了法院執行人員與被執行人的直接衝突,緩解了被執行人對法院的對抗情緒,還使説情者由過去的干擾執行變為現在的協助執行。更為重要的是,説情者自願為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也增大了債務履行的可能性。
據了解,2006年原州區人民法院接受此類説情的案件有400多件,均在擔保期限內履行完畢,佔全部執結案件總數的29%。